自书遗嘱只留给一个人的有效范文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专题2018-03-11 15:49:52 6369人阅读
  • Q

    自书遗嘱只留给一个人的有效范文是什么样的?

  • A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账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打印出来的遗嘱,如果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收起全文

向我提问闫煜伟律师

解答问题:114条|好评:5个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账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注:打印出来的遗嘱,如果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收起

向我提问律图淮南律师

遗嘱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以上就是自书遗嘱的范文了,希望对您的朋友有所帮助

向我提问南昌法务律师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展开全文>

向我提问李云峰律师

解答问题:7612条|好评:85个
公证
向我提问韩伟律师

解答问题:1242条|好评:7个
立遗嘱
向我提问杨马强律师

解答问题:4845条|好评:12个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写一份遗嘱,做一个公证

向我提问沈超律师

解答问题:575条|好评:16个
"可以,最好去公证处立公证遗嘱
向我提问陈文龙律师

解答问题:9578条|好评:80个
可以的 受保护
向我提问李楠律师

解答问题:8377条|好评:176个
可以

向我提问律图广西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上就是离婚前就... 展开全文>

向我提问律图盘锦律师

"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继承法》第25条和第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

向我提问律图花莲县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向我提问范嬛菁律师

解答问题:1723条
"就房产部分应属于无效,对于名字写错这一情节需要看上下文意思才能判定。如果需要进一步解答,可以联系面谈。

向我提问王世梅律师

解答问题:6558条
无效。

向我提问王兴华律师

解答问题:1851条
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可以推定。

向我提问张春光律师

解答问题:349条
一般而言,房产地址写错,该遗嘱相应部分无效。

  • 自书遗嘱的有效范文是什么?

    立遗嘱人: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留有债务如下: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立遗嘱人签字:时间。

  • 自书遗嘱的有效范文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 房产遗嘱范文留给子女是否有效

    只要按照有关的要求就是有效的,现今社会进行遗嘱的书面形式确定是程序上的要求,所以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对于具体的资料,以及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在程序上的要求还是较多的,需要注意。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