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名誉权案胜诉,造谣诽谤生事的,终究会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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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通报,称张艺兴诉杨某某侵犯名誉权一案胜诉,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开支合计五万元,鉴于杨某某在庭前已经发布了诚恳的致歉微博,考虑到法庭查证的其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不在要求杨某某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
据悉,在2017年9月,杨某某在微博曾发布大量低俗咒骂,诋毁张艺兴的内容,给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精神损害,由于许多像杨某某这样的人,在网上断章取义,恶意造谣,导致一段时间网上都在流传着关于张艺兴的不好言论,对其本人的形象造成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作为一位公众人物,张艺兴考虑到这位黑粉的经济情况不愿与其多做纠缠和争论,只是想要寻求一个公平的判决和公正的对待而已,他这种以善制恶的行为,让许多吃瓜群众对其表示敬佩。
经过此事,许多网友表示:“张艺兴选择原谅抹黑他的人,那是他善良,他选择宽容。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损害名誉权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动道歉永远不如主动收手,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请所有损害张艺兴名誉的人以此为戒,早日醒悟!
“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绝不姑息网络暴力实施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境,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
还有网友表示:“早都该收拾这些网络喷子了,他家黑子太恶臭了,我有一次帮小绵羊说了句话,被他家黑子追着骂了半天也是无语,不过这怎么才一个被告,要一个一个抓住了收拾才解气呢!要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一个都别想跑!”
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不能要求被每个人喜欢,但是也不能任由那些不喜欢他们的人肆意在网上恶意抨击,侮辱造谣中伤诽谤。 网络并不是一个法外之地,违法乱纪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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