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 Offer 无法验房,买家如何判断地下室装修的合法性 ?
毋庸置疑,2020 疫情年,万木萧疏,众生罹难,唯有房市一枝独秀。年终岁尾到来,房市不但全然没有淡季的模样,疯狂和火爆程度却愈演愈烈。见证过 2017 年初全民发疯的场面,我本应处变不惊,然而,最近两周,带买家客人看房,仍被如今市场上每房必抢的态势惊到。
此局面的形成,疫情作用不容小觑,房源骤减更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然而如此多的买家瞬间涌出,还都势在必得,确实有点儿令人匪夷所思。每单必抢不带条件,买家们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似乎并不担忧。
当然,担心也没用,高开低走设定抢单的物业,附加贷款和验房条件几乎等于自动弃权。那些竟抢人不多,或者只有一人出价的物业,毕竟少数,即便可以加条件,也很难做到 5 天标准,基本只有 3 天时间,市场不等人。
所以,买家为在竞抢中占优势,不得不放弃验房和贷款条件,那么,提前做好对要竟抢物业的功课,及时与自己的贷款经纪沟通,更显弥足珍贵。
贷款不是我本行,买家在出价前如需贷款,或有财务方面的疑问,切不可想当然,务必直接咨询贷款专业人士,做到有备无患。
说到验房,每年看房没有千套也有几百,但我对物业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断不敢妄自评判。验房师出场也许没必要,但能令您心安,然而现在又无法做到。
我注意到,当前市场下,有些卖家为打消买家顾虑,提前验房,并愿意出示验房报告,这个很好,虽不是买家自己的验房师,有利益冲突,但终究聊胜于无。
有些买家,虽是买房自住,但也有以房养房的考虑,希望未来的日子里,地下室装修完好,可以让租客分担部分费用。那么,在无法附加验房条件的卖家市场,如何做到最大程度知己知彼 ?
今天,我借鉴业界知名地产律师的意见和阐述,暂时掠过其它,就简单说说,如何判断装修好的地下室是否合法。
所谓地下室合法,就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证并通过,符合防火条例及建筑规范的地下室。
政府在检查地下室是否合法时,需要看几个大的方面,比如,是否有逃生口,防火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等等。以人为本,安全是主要考虑因素。
基于此标准,如果您不确定要买入的物业,地下室是否属于 “ 合法第二套居住场所 ” ,那么观察地下室是否有正常排烟系统,安全逃生口,防火设备及措施齐全,说到底,适合人的安全居住。如果安全措施完备,即便业主当初并没有让其地下室合法,您买入后,如果想分租地下室,去政府申请也不是很难。
合法地下室,当然可以堂而皇之的住,上下分租,为房东创收,租客和房东都放心。然而,这样装修完成好的地下室,市面上并不很多,尤其老区,一是装修改建贵,二是难完全达到政府要求。
确认地下室装修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办法,直接问卖家或卖家经纪。通常来说,卖家没有事先特意强调地下室合法,基本可以断定,就是不合法。
卖家经纪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会与自己的卖家客户确认。对于物业的任何缺欠,卖家与卖家经纪可以不知道,也可以说不知道,但不能撒谎。地下室装修也许是前任业主,甚至几任前业主做的,现业主可能确实不知道。
作为买家,如果您一定要知道,又不想让卖家觉着自己多事儿,可以到当地政府询问,是否申请过改建许可等,想知道不难。
您也许会说,地下室是否合法有什么关系,我买来反正是自己住。您说出了问题的关键,自己住可以不在乎,分租不行。如果您要依赖地下室作为第二收入来源,或想以房养房,地下室的合法性还是有必要存在。
举个真实的例子。2019 年11 月,一位买家在安省 Kitchener 买了一套双单元物业,既楼上楼下分门出入,可独立起居。卖家经纪说,地下室的房间可以租到每月 $1200,这是 Kitchener,地下室$1200 / 月在当时是笔很不错的收入。
卖家在MLS上的物业描述里把地下室说成 “ 晚辈居所 ”,同时也是 “ 附加公寓 ” 。买家签约后,自己到 Kitcherner 市政府去问询,知道这个地下室并没有通过必要的合法程序。买家找到律师,买卖合同解除。
2010 年,一位卖家经纪在 MLS 上将物业描述成 “ 无与伦比的好房子。。。地下室有两个独立单元,每月可创收 $ 1500 。。。然而,在几近完美的描述后,接上一句 :“ 卖家以及卖家经纪不保证地下室单位的合法性。。。”
看到这样的字眼,基本已经可以确定,地下室的单位并不合法,或者说,没有走合法程序。如果您自己住,可以不介意,若是投资,就要谨慎些。然而买家当时选择不在乎。
物业成功交接后,地下室顺利分租出去。以后的日子里,房东和租客发生矛盾,租客将房东告到政府,政府发出文件,说地下室改建不符合政府 “ 建筑规范 ”,租客以此为要挟,停交租金。业主最终不得不花大价钱修改地下室。
这件事儿的教训有两个 1. 如果要分租,最好保证地下室的合法性。2.无论地下室是否合法,最好不要和租客闹矛盾。
很多客人存在侥幸心理,现在多数地下室都是 “卖家和卖家经纪不保证地下室改建的合法性。” ,这些经过改建装修的地下室都挺不错,住在里边的人也都相安无事,怎么会轮到自己出事儿呢?
正所谓 “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 。出租物业也是如此。您听着别人的故事唏嘘不已,发生在自己身上,哭都来不及。
即使您真的不在乎,与租客关系好,民不举,官不究,可有一天,您的地下室着火,由于没有必要的逃生口,导致租客死伤,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华人的群租屋因不符合建筑规范而出事,着火后学生无法逃跑,惨被烧死,房东最后被罚到几乎破产的案例并不少。
那么,是否可以自己买来物业后,去走合法程序呢。当然可以。
以东部城市 Whitby 为例,当地有很多完成式地下室,就是所谓的“ 第二居所 “ 。登记 “第二住宅” 花费 $250,这是一次性费用。业主本人,专业建筑人士,都可以画图纸,涵盖符合所有建筑规范的点,比如,防火,逃生,高度等,然后上交申请报告。
申请时间大约 10 天,政府负责不同项目的部门每次来检验通过后,费用清单寄给业主。
如果有不合格的地方,业主需要按照要求作出修改,然后再次接受检查,直到合格。
听着挺麻烦,实际也麻烦,所以才有那么多不保证地下室装修合法性的物业嘛,如果简单,谁又愿意惹麻烦呢。
但其实,麻烦是一次性的,合法后一劳永逸。并且,如果地下室符合防火和建筑要求规范,申请合法使用并不是一件难事儿,排除小麻烦,才不会有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