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供应商签署标准授权协议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应对

在企业的研发及制造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下列情形:企业的研发部门在项目中需使用某供应商生产的原材料,由于企业的技术标准未向该供应商进行授权,未实现企业标准号与该供应商产品牌号对接,企业的加工供应商无法按照企业标准向该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同时该供应商无法出具产品合格证表明其材料符合标准,但由企业研发部门确认所涉的产品是成熟货架产品,且拟授权给该供应商的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与该供应商对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完全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研发部门拟与该供应商签署标准授权协议,并表示今后会有大量材料需要与各相关供应商签订标准授权协议。此类情况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通常会被企业忽略,从而给项目研发及制造带来严重的知识产权风险隐患,本文将针对此情况下主要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具体阐述。

01
PART
主要知识产权问题
情形1.其它OEM竞争对手已拥有该原材料的知识产权
问题1.企业就该原材料标准授权给供应商,即会存在书面的授权证据,该证据会成为今后该原材料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问题2.企业今后使用该原材料,这种材料如被其它OEM竞争对手拿到,其成分和配比也会被检测出,那么该材料作为一种产品会成为直接的侵权证据。
情形2.其它OEM竞争对手尚没有该原材料的知识产权
问题1.由于专利等知识产权从申请到公开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等待时间,在知识产权领域,很多专利可能已经被OEM竞争对手进行了申请,且有意通过申请流程的宽限期、优先权、分案、PCT进入国家阶段等方式去尽量延长该专利的公开日期,直到市场进入者足够多时,突然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和索赔。
问题2.假设该原材料目前没有被任何公司申请知识产权,OEM竞争对手获得企业的书面材料标准,或获得该标准的原材料并经过检测分析获得相应技术指标后,极有可能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对企业进行技术围堵。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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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可按如下步骤予以应对:

1.与该供应商确认是否具有该原材料相关知识产权,如有,要求其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

2.若该供应商没有相关知识产权,则需确认其是否进行了知识产权调查检索,是否与相关权利人签订了许可和再许可的协议,并要求其提供调查和检索的证据及结论、许可和再许可协议文本;

3.若上述文件均无法提供,还可要求该供应商提供所涉原材料有关技术已进入公共领域的调查证据,如相关专利已超过20年有效期等;

4.若经检索发现OEM竞争对手目前没有该原材料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布局不全面,企业应尽快针对该材料进行相关专利申请;

5.通过正式合同条款约束该供应商对其知识产权的调查和检索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作者:许铁柱

来源:中知贯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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