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广州立邦告赢了经销商 所为何事?
9月26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下称“黄埔法院”)通过新华网广东频道贴出公告,通告了关于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立邦”)与被告符某某、胡某某(下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在此合同纠纷中,广州立邦一审胜诉。
公告指出,黄埔法院受理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被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15)穗黄法民二初字第100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符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拆除其在湖南省郴州市范围内经营的装饰材料店中标有“立邦为你刷新生活”和(此处网页版的公告无显示,应为立邦的logo图案)等容易引起混淆的字样图标的店招、装潢;
二、被告符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返还合同约定的授权书、货架及其他剩余广告宣传物品;
三、被告符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停止以“立邦专卖/授权店”等容易使消费者混淆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告符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8000元;
五、被告符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赔付因违约导致诉讼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检索费等合计16000元;
六、被告胡某某对前述四、五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驳回原告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还指出,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诉讼保全费68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无法获得这一合同纠纷的裁判文书,我们无法获知这起纠纷的详情。但由这一判决结果可以看出,被告为广州立邦位于湖南郴州的授权经销商,然而由于“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广州立邦需要收回授权,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纠纷。涂饰商情记者尝试联系被告,但无果。
资料图片:立邦位于湖南郴州的某专卖店
事实上,黄埔法院早在今年6月20日便发出通告,指出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因而向其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黄埔法院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从目前的结果看,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上述判决为缺席判决结果。
根据涂饰商情所收集的资料,被告符某某曾自称是立邦涂料在郴州市的总经销,其2015年之前的立邦涂料销售额能做到500万元左右,但随后受行业环境的影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跌至100万元的水平。这或者成为其被立邦“抛弃”的原因,据业内人士此前的透露,立邦在代理协议中对年销售额有一定额度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代理商将被剥夺代理授权。
广州立邦厂区
根据立邦官网公布郴州地区授权代理商的资料,其在整个郴州地区共有9家授权专卖店,其中两家位于市区,但从地址上看并不包括被告的店面。这表明被告已经被立邦从授权体系中踢除。
另根据天眼查网站提供的信息,这并非广州立邦所涉及的唯一一起跟经销商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截止目前广州立邦至少曾与另外3名经销商(代理商)发生过合同纠纷,在其中一起纠纷案件中,广州立邦起诉被告某工程代理商拖欠货款,并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