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第十七篇 调解是强制的吗? | 这些年我和法院争执的那些事儿!
这一回说到,那是一年到法院立一个普通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已经沟通了快两年,一直解决不了,无奈之下委托我们提起诉讼,想速战速决不再拖了,同时也想让法院评个理说个孰是孰非,谁知道,来到一家法院,一收材料就说要调解,我们说不想诉前调解,直接立案,并且和当事人已经达成默契,请法院依法立案,我们去缴费,不要让我们再跑一趟了,立案法官说不行,我们院的规矩,必须诉前调解,不调解不立案,诉前调解一个月,一个月后调不成就开票立案!我按耐不住就说:“诉讼法明确规定,除离婚案件外,其他案件的调解要尊重自愿原则,我们不同意调解,你们要强行诉前调解,这是要搞哪样?”经过一番争执,最后达成妥协的协议,先交费,律师不用再跑一趟,交费后调解一个月,调解不成转审判庭!虽然很无奈,但事情也解决了!一个月后,果其不然,调解不成转审判庭!心里总在想,依法立案为什么就这么难呢?这种问题经常出现在基层法院,中院高院还真没有见过!
以上内容为本人执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不能代表全部,仅为个例,不能以偏概全,如有不妥请及时告知!同时欢迎各位同仁留言吐槽,与大家共勉,一起见证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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