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拾零】“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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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明清时代山西省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人,出生于富裕的乡绅家庭,其故里在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

他在出仕前刻苦学习传统文化,以修齐治平、知行合一、义不辞难为价值追求;出仕后,在23年的从政生涯中,从七品知县到封疆大吏,坚持以民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勤政爱民、勇于担当、三举卓异的从政实践,刻苦廉洁、刚直不阿、一尘不染的人格魅力,深得各地民众爱戴和各省督抚的器重,康熙帝盛赞为“天下廉吏第一”“古今廉吏第一”。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中“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进入官场,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同知、湖广武昌知府、湖广黄州知府、湖广下江防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他在初仕赴任途中曾向朋友宣称:“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不昧‘天理良心’四字。”终身奉行,言行一致,不负初衷。

在罗城时期,他编制保甲,缉捕盗匪,改革盐务,修复城池,创建学宫、养济院,医治了罗城的战争创伤,恢复了经济民生。在合州时期,他革除官府弊政,招徕流民,增加户口,开垦荒田,让这个寂无人烟的荒州,逐渐恢复了繁荣。

在黄州时期,他抓捕盗匪,维持社会治安,赈济灾民,办学兴教,后来又剿抚叛乱,办理军需,恢复经济,稳定社会,在烽火扰攘的战乱时期保障了一方的安宁。

在福建时期,他平反了大量的冤狱,释放了数千名无辜百姓,解救了数百名战时奴婢和儿童,免除了数万名百姓的不合理差役,解冤救苦,功德无量。

在直隶和两江时期,他作为地方长官,又做了大量的兴利除弊事务,造福无数黎民百姓。同时还为朝廷和百姓选拔推荐了一批德才兼备的贤良官吏,共同开创康熙盛世。

于成龙一生信奉“为政以德”“仁者爱人”的儒家思想,又信奉因果报应、行善积福的佛道观念,总结出独特的“天理良心”格言。

在二十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过的是一种类似出家修行的清苦生活。布衣蔬食,淡薄自甘,平生的物质享受,大概只有一壶老酒而已。除了领取朝廷发放的微薄的俸禄银米,他从不贪取一丝半缕的不义之财,反而经常捐出俸银,用于赈灾及其他慈善公益事务。当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之时,他不是典当衣物骡马,就是以糠粥青菜,勉强度日。后世流传了他大量的清廉传奇。

于成龙不贪图财利,也并不留恋功名。不仅经常在诗作中流露出急流勇退的情绪,也多次付诸实施,向上级和皇帝上书,要求辞官归隐。但是在特殊的战乱时代,他的请求一直没有得到批准,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于成龙是一位性情刚烈的人,敢和上级顶嘴吵架;又是一位严肃认真的人,面对不正之风绝不姑息;另外他还是精明多智的人,面对繁杂的政务,他总能想到有条有理的解决办法;是勇于担当的人,好几次在紧急关头他都敢于挺身而出,破格办事;是宽厚仁慈的人,对属下的小失误能够包容原谅,而对百姓的疾苦,则经常伤心地泪流满面;他也是一位浪漫风趣的人,面对风花雪月、名胜景观,他喜欢吟几句诗,填几阕词,完全是一副文人士大夫的情调。

于成龙出生在明朝后期,前半生经历丰富,饱尝忧患。曾经少年得志,早早地中了秀才,考上“副榜贡生”,又曾经乡试不第,痛感挫折。曾经享受过富裕的乡绅生活,又曾经在灾荒战乱中倍尝艰辛。明亡清兴的时代大变革,让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经历了重大考验,在痛苦中思索新的人生之路。

他后半生的官场之路,充满了磨难和考验。广西罗城和四川合州都是当时最艰苦的地方,于成龙在煎熬中挺了过来,创造了不凡的政绩和廉洁的声誉。湖广、福建、直隶、两江,也都是当时的繁剧之地,有盗匪,有灾荒,有战乱,还有复杂险恶的官场斗争,于成龙都一步一步地挺了过来,从一名普通的基层官吏,成长为功勋卓著、朝野钦敬的政治明星。最后积劳成疾,鞠躬尽瘁,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了光辉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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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内修于心,外修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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