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词的写作(五):词的平仄和对仗

一、词的平仄

词的平仄规律基本上是继承了律诗的规律。语言上也是一个双音词或一个双音词组为一个节奏单位。尤其是五、七言句子的平仄,与律诗的平仄基本相似。但句与句之间却没有格律诗那样严格的“粘”,“对”的要求。除了“二四六分明”外,“一三五”在有些词谱里却要求“必平”或“必仄”,这一点在填词时务必注意。词谱对每一个词牌的平仄都有严格、详细、明确的规定,是不可违反格式的。

在对词谱不熟悉的情况下,不可以任意填来。若填时必须按词谱填之,万不可照某人的词来填,哪怕是名人,古人也不行,否则别人错了你也跟着错了,而且还不知道是错了,错在哪儿。若继续为之,不仅搞乱了词律,也贻误了他人。

由于历史上的战乱,朝代兴衰,分合,目前正确的词谱比较难寻,而且疏漏错误之处颇多。比如当前通行的词谱有清朝方树编著的《词律》,收词牌六百六十多例强调辨声,失误较多。有康熙年间王洁编善的《钦定词谱》,收词牌八百二十六例,也颇有疏漏,均不可尽从。初学者可选清舒梦兰编著,井由陈栩、陈小蝶父子考证的《考证白香词谱》,收常用词牌一百例,格律严谨,又不辨声,只注平仄,并附有《考证》与《填词法》,比较适合初学者使用。读者可自己寻找购买,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二、词的对仗

词的对仗和诗的对仗也有几点不同:

一是,诗的对仗必须在平仄相对的基础上进行。词不一定。凡两句字数相同者一般皆可用对仗。有时是平对平或仄对仄:

如:苏轼的《江城子》:“左牵黄、右擎苍”,“左”和“右”是仄对仄,“牵黄”和“擎苍”是平对平。

二是,诗的对仗要避免重字,词则允许,如苏轼《水调歌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蒋捷的《一剪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前例“有”对“有”,后例“了”对“了”。

三是,诗的对仗有固定位置,词是一个词牌一个位置,有的词有对仗,有的词没有对仗。有对仗的必须是相连的两句字数相同才能对仗,就是字数相同,有的要求对仗,有的不要求对仗。同一词家,在同一词牌里这首对了,另一首不一定对。但应当明确,词谱里规定对仗的地方,是必须对仗的。附带说一下,词的对仗还有个一字豆的对仗,就是在一字豆后面出现字数相同的句子,有的要求对仗:如

姜夔的《杨州慢》:“纵豆菀词工,青楼梦好”。

周邦彦《兰陵王》:“又趁酒哀弦,灯照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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