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日期:2021-03-08 10:08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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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历史悠久,距今一二十万年前,清江流域就有“长阳人”的活动。境内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证明七八千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宜昌远古属西陵部落,夏商时为古荆州之域,春秋战国时为楚国的西塞要地,建有城邑,以后为历代郡、县、州、府治所。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 278年)秦将白起“攻楚、拔郢、烧夷陵”,夷陵之名始见于史籍。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置郡县,宜昌市大部分地域属南郡。两汉时,分属荆州南郡和武陵郡,置有夷陵、夷道、枝江、当阳、临沮、秭归、佷山等县。三国时,大部地域始属魏,又属蜀,旋属吴。晋置宜都郡,统夷陵、夷道、佷山、宜昌(分夷陵西境而置)4 县,宜昌之名始见于史籍。南北朝时宋、齐皆与晋同。梁改宜都郡为宜州,西魏改为拓州,后周改为陕州。隋大业三年(607 年)改陕州为夷陵郡,辖夷陵、夷道、远安 3 县,夷陵县为郡治,隶属荆州都督府。唐初,改夷陵郡为陕(硖)州,领 4 县,属山南道。 天宝初又改为夷陵郡。乾元元年(758 年)复改陕州,辖原 4 县,仍属山南道。五代时,陕州与荆州、归州为南平国。北宋复称陕州,属荆湖北路,仍领原夷陵 4 县。元丰年间(1078—1085 年)改“陕”为“峡”。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升峡州为峡州路,领原 4 县,属河南行省荆湖北道。至正二十四年(1364 年),朱元璋取峡州路,改为峡州府,旋降府为州。明洪武九年(1376 年),改峡州为夷陵州,领宜都、长阳、远安 3县,治所夷陵,隶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上荆南道。清顺治四年(1647 年),夷陵州隶属荆州府。顺治五年,改“夷陵”为“彝陵”。清雍正十三年(1735 年),升彝陵州为宜昌府,改彝陵县为东湖县并为宜昌府治所,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 5 县及归州、鹤峰 2 州,隶属荆宜施道。宜都、枝江、当阳、远安 4县属荆州府。清光绪二年(1876 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次年,宜昌设立海关,正式对外开放。民国初年废府、州建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12 年改东湖县为宜昌县,与兴山、秭归、巴东、长阳、五峰、鹤峰县属荆南道。当阳、远安属襄南道。1922 年,宜昌属荆宜道。1932 年、1936年,宜昌、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 8 县先后属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于宜昌县城。枝江县先后隶属于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第四行政督察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 1928 年至 1932 年,宜昌地区湘鄂边根据地、巴(东)兴(山)归(秭归)根据地、荆(门)当(阳)远(安)根据地是湘鄂西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斗争在许多地方建立过革命政权。解放战争时期,1948 年7 月,中共江汉区委决定正式成立第四专员公署(亦称襄西专署),1949 年 1 月改为当阳专署。1949 年 5 月 20 日在当阳成立宜昌专员公署,并在当阳组建宜昌市党政领导班子。6 月 11 日,在当阳芦家湾正式成立中共宜昌市委员会、宜昌市人民政府。1949 年7 月 16 日,宜昌城区解放。宜昌专署机关和宜昌市党政机关随即从当阳迁驻宜昌城。1949 年 11 月 15 日,今宜昌市全境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分设 8 个行政区,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 9 个县。同时划出原宜昌县城区和近郊农村置宜昌市,直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管辖。1951 年,改湖北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区专员公署。1954 年 11 月,宜昌市改属宜昌区专员公署领导。1955 年,宜昌区专员公署改为宜昌专员公署。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 9 县 1 市。1955 年 2 月撤枝江县,将其辖区并入宜都县,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 8 县 1 市。1958 年 12 月,撤销宜昌专员公署,建立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 1961 年 5 月,撤销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重设宜昌专员公署。1962 年 10 月,复置枝江县,仍为宜昌专员公署所辖。至此,宜昌专员公署辖 9县 1 市。1968 年 1 月成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1971 年 1 月,神农架林区划归宜昌地区领导,1972年3月复为省属。1978 年8 月,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79 年 6月,宜昌市恢复为省辖市。1984 年 7 月 13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长阳县和五峰县,分别成立长阳和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86 年 12 月 13 日,国务院批准宜昌市设置西陵、伍家岗、点军 3 个县级行政区。1987 年 11 月 30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都县,建立枝城市(1998 年 6 月 11 日更名为宜都市)。1988 年 10 月 22 日,国务院批准当阳县撤县设市。1992 年 3 月,为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中央批准,宜昌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此时,宜昌市辖 7 县(宜昌县、枝江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 市(枝城市、当阳市)和 3 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1995年 3 月 21 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宜昌市猇亭区。1996 年 7 月 30 日,国务院批准枝江县撤县设市。 2001 年 3 月 22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昌县,设立夷陵区。至此,宜昌市辖 5 区 5 县 3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