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28条,去桂还是去芍?

原创胡希恕经方医学2021-03-27 11:59:00

作者:季之恺

《伤寒论》28条: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首先,从“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可以看出,在“服桂枝汤,或下之”之前,即有“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等症候表现,依据太阳病提纲,当为太阳伤寒麻黄汤证,依据16条“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此为麻黄汤证误用桂枝汤,一误也。

而且在经方医学发展初期,古人总结的基本治疗手段,仅以发汗、吐下为主,故发汗病不解,即转而用下法,导致误下而病向里传,二误也。正如153条所言:“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

其次,误汗、误下后出现“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等证候表现,此“心下满微痛”则说明即将陷于结胸证而水尚未结于胸胁,“小便不利”则说明津液耗伤,输布失常,水饮内停。而且较之于太阳病症候表现多在上部,刻下症候表现已趋向于中下部,是为传变入里趋下之明证。

《金匮要略》又曰:“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此言“肿”,非必有肿,仅是用以代表水饮停滞,其他风水、里水及上述误汗、误下之水饮内停亦同理。故刻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已是上实下虚、外邪里饮之表里合病证。

胡老有言:“表证里有停水,尤其是小便不利者,若不兼利其水,则表必不解,若强发其汗,激动水饮,则变证百出。”此病已入里趋下,小便不利,津液已伤,虽有太阳证未罢,亦不可重发汗,故麻黄、桂枝已非所宜。

《伤寒论》中机体水液代谢两个重要的途径是汗与小便,此不可发汗解表,则里虚停饮自当转从小便而去,故应去解表之桂,而加茯苓、白术利小便为治。且59条有曰:“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况此用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使小便利而饮去,则津液当自和,而表亦当随之自解矣。

本条关于去桂还是去芍,《医宗金鉴》谓:“去桂当是去芍药,此方去桂,将何以治仍头项强痛、发热无汗之表乎?”胡老从之,认为表证仍在,里有水饮,当解表兼利其水,去芍而不去桂。冯老则认为本条无桂枝证,有芍药证,且以津伤,不可重发汗,以生姜微发其汗即可,故当去桂而不去芍。

笔者通过对照前后条文,以为未经汗、吐、下之外邪里饮,其津液不虚,可以表里同解,如以小青龙汤等法治之。若发汗、吐下后,津伤而复里虚停饮者,虽表证未罢,不可重发汗,可以利小便达到饮去而津液自和、表证自解的治疗目的,故依原文去桂为是。

以上仅为个人思考,旨在抛砖引玉,所谓越辩越明读伤寒,还请各位同道共同参与讨论订正。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