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的婚前协议:离婚你分不到钱
花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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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城与方媛的“婚前协议”曝光,显示的意思大概和强东差不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方媛离婚,那么按照协议,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
这是婚前财产,也许有人会说还有婚后财产,那就是两个人共有的嘛!不好意思,香港沿用的是英国的“分别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所谓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财产部分,在生活费方面,郭富城每个月给方媛的父母支付20万港币的费用租豪宅帮他们带孩子,再给方媛20万港币零花钱。
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网友们纷纷炸开了锅,大呼郭富城有点太过小气了,还替熊黛林欢呼,认为她趁早离开了一个“不愿意为爱花钱的男人”,实乃明智选择。
看如今的方媛,结婚生女之后,依然活跃在各个平台,卖货接单,卖力工作,全然无一点要做全职太太的迹象,原来是因为郭天王出手吝啬,不愿意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分一点给太太,方媛囊中羞涩,不得不继续努力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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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是否愿意为你花钱,看出了他是否真爱你。”这个观点,基本已经深入人心了。我表示赞同。
但同时,我并不认为不把家产赠予女人、或与女人平分家产的男人就是不爱、就是渣。
最多只能算是“精明”、“钱财保护意识强”,或者说“不为爱冲昏了头脑”、“爱得理智”。
而这些特质,放在女人身上,都是要被赞扬的。甚至这些特质,也都是人之常情,并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人们倡议,女人要有自己的财产,要婚前买房,这样才有保障,即使离婚了房子也是自己的,别人拿不走;爱情不是必需品,房子才是。
人们又倡议,结婚之后男人要把房子加上女人的名字,男人的钱财收入要上交给女人,男人的财产要与女人平分;这样才体现了爱情。
表面上看是在实行双标,实质上还是因为女人在婚姻中基本还是处于劣势地位,所以需要更多的保障。
如果男人愿意把一切财产都与女人平分,愿意把一切收入都上缴给女人,两个人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这当然是一件大好事。
然而世事无常,昨天爱了不等于今天在爱,今天在爱不等于明天还爱。去年还是夫妻的两人,有多少今年已经回复了单身。
多少男人的那点家业房产和钱财,也是父母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不被爱情绑架的说,有几个男人心甘情愿地想在法律上与女人平分自己父母一辈子的心血,日子过得下去自然没得说,万一哪天过不下去了要离婚,也算是人财两空了,怎么对得起家中二老。
女人不要把自己摆在牺牲者、受害者角度,这样不容易幸福。
不要只会认为我帮你生了孩子,你就该怎样怎样,就该给多少房子多少钱给我。孩子是两个人共同的,你愿意生那也是你自愿的事,因为你自己也觉得你需要孩子,所以不要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
03
至于郭富城,就媒体披露的信息而言,在钱财上面没有什么问题。他的婚前财产、他的婚后收入,都是他自己的努力赚来的,他的女人应该支持他,而不是盘算着怎样从中分一半。
他愿意平分,会得到赞扬,他不愿意分,也无可厚非。也许郭富城是不太够大方,但从方媛的角度来看,每个月坐收20万,父母再收20万,已经可以了。
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要懂得珍惜,才会更幸福。
花事不了 我就静静的 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