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预付费促销三大陷阱
有人被骗十几万元!警惕预付费促销三大陷阱这些会员营销手段
你都见过吗☟
会员打折消费型:通过预付费充值办理美容美发卡、洗车卡、健身卡等;
会员抢购资格型:通过缴纳一定会员费后获取超低价抢购或者抽取商品资格,比如某电商平台“1499元抢购飞天茅台”“29元抽取电瓶车”;
会员无限免费型:通过缴纳金额不等的会员费后无限享受“免费”服务,比如全年免费入住各类高档酒店,在享受服务前缴纳高额押金;
会员投资返利型:通过购买高于市场价的商品或享受服务后成为消费商,商家承诺逐步返利,甚至在返利过程中推出一些新业务让消费者进行投资获利。
看似优惠
但有消费被“坑”了☟
2020年底,成都消费者王先生在某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平台缴纳会员费899元成为会员,可全年免费预订平台提供的各大星级酒店房源或高档网红名宿进行入住。
今年5月,王先生缴纳押金5万元在该公司平台预订了5间酒店,其中最近一次为6月14日的酒店。6月13日,该公司致电王先生告知其酒店没有预定上,押金也因系统升级无法退还,需等系统升级后才能处理。
后来王先生通过询问其他消费者了解到,每人交的押金金额不等,多的有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王先生向成都高新区消协投诉,经调查,公司负责人已“失联”。
消费纠纷频发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日前
四川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指出
预付费会员制消费类型
的三大风险
一
预付资金不安全
入会时往往要预缴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元的会员费,部分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规避金融监管大肆吸收资金,一旦经营不善,消费者资金难以收回,甚至成为犯罪分子非法传销、集资或者诈骗的手段。
二
权利义务不对等
相当数量的商家在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既不提供收据、发票等凭证,也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甚至不知找谁承担责任;
有的商家虽然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未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预付卡使用范围、期限及退款条件、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商品质量等细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使消费者难以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
有的商家在合同中大量使用霸王条款,如“最终解释权归发卡单位”“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为消费者维权设置障碍;还有部分商家限制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虽同意退卡,但要收取高额退卡手续费,或者对会员卡设置较短有效期,强迫消费者短时间内消费。
三
会员权益无保障
有的商家在承诺“高性价比”的会员待遇后难以兑现,提供质次价高的产品或服务,甚至通过临时抬高服务价格、使用过期产品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导致会员不满;
有的在提供服务时,附加种种限制条件,导致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消费时,还得额外增加费用;
甚至有商家大量招募会员后,或恶意欺诈卷款潜逃,或因经营不善倒闭,或迁址更换经营者,导致会员权利受到严重侵害,以致引发各种消费者维权诉讼。
预付费会员制消费
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01
天上不会掉馅饼
别信“消费可以赚钱”,警惕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或服务。
经营者所谓的“从消费者变成消费商,消费过程中还能赚钱”,违背了价值规律,消费和投资是不同的概念,消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而投资是为了使资产保值增值,而且投资有风险,承诺的回报越高意味着投资的风险越大。
02
多看多问留心眼
看其营业执照、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异地经营;
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信用中国的企业信用信息;
向商家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了解其经营、投诉举报等情况;
向物业公司询问商家房租到期时间,是否有拖欠等情况,切忌会员期限超过租房协议到期时间。
03
看好自己的钱包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一味追求更高折扣大额充值;谨防企业收取会员费后经营不善倒闭甚至恶意“跑路”。
04
签订正式的合同
口头承诺别轻信,务必要签订电子或书面合同,保留好消费凭证、票据、聊天记录等。
消费者要仔细查阅合同内容,明确所办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商家的承诺应写入合同,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
05
依法维权别冲动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可以采取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