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学习 (2)

第三条修改的内容比较多,原本只有一个条款现在修改为三个条款,内容比以前丰富多了。

首先是增加了一条款“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党领导一切,安全生产坚持党的领导就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款增加了安全理念“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站在社会的主要矛盾“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上看,也就容易理解了。

如果人民的生命和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还有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呢?

尽管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已经把事故总数、伤亡人数降了很多,但是和党、人民的要求还是有差距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第二款增加的“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就是要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些年发生的事故教育了我们:我国的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还有很多的重大安全风险没有得到根本的防范和控制,目前的措施很有可能会再次突破。

第3个条款也是从原来的一个条款的内容改出来的,说到了“三个必须”,就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调了业务部门就是安全管理部门,也是安全管理的主体。

这是在安全管理上抓住了源头。

第三条正式条文如下: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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