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教育学
教育学,或者教育的学说,要么是自然的( physisch),要么是实践的( praktisch)。自然的教育是人与动物共有的教育,或者就是抚养。实践的教育或者道德的教育是人受到教化的教育,为的是他能够像一个自由行动的存在者那样生活。(人们把一切与自由相关联的东西都称为实践的。)它是导向人格性的教育,是一个自由行动的存在者的教育,这个存在者能够自立,成为社会中的一员,但自身又具有一种内在的价值.
据此,构成它的是:(1)在技能方面的学院式的一机械的教化,因此是说教性的(传授者的)教化;(2)在明智方面的实用性的(家庭教师的)教化;(3)在德性( Sittlichkeit)方面的道德的教化。
人需要学院式的教化或者教导,以便有技能达成自己的所有目的。它给人提供其自身作为个体的一种价值。但通过达到明智的教化,他被培养成公民,这样他就获得了一种公共的价值。在此他既学会了使公民社会遵循自己的意图,也学会了适应公民社会。最后,通过道德教化,他获得了一种对于整个人类的价值。
(德)伊曼努埃尔·康德著,论教育学 系科之争,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9.02,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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