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豁免权也保护不了! 外交官骂司机黑奴,被判赔偿!

话说,近日一起英国就业法院(Employment Tribunal)的判决闹得沸沸扬扬,一时占据了各大英媒的版面。

判决中被告的是驻英国卡塔尔(Qatari)外交官,他被控歧视为他工作了20多年的黑人司机,最后法官要求他赔偿8千镑给受害司机。

这位驻英国的卡塔尔外交官名叫安萨里(Abdullah Ali Al-Ansari),他目前是卡塔尔大使馆医疗部的主管。

做为部门主管的他,手下自然有不少人为他工作。其中一位跟他最久的就是他的司机兼夜晚保安,今年79岁的艾哈迈德(Mahamoud Ahmed)。

这位为安萨里工作了20多年的艾哈迈德在2013年的时候突然被开除,这个决定令他非常不服,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解雇,于是一状把安萨里给告上就业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

艾哈迈德爆出安萨里一直以来都非常歧视身为黑人的他,多次称艾哈迈德为狗、黑奴和驴子!

艾哈迈德说他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遭受到严重的种族和年龄歧视。而当他站出来想要反抗时,安萨里就马上把他开除。

虽然心中相当不平,但是最早的时候,艾哈迈德因为英国一条名为《1978年国家豁免法》(State Immunity Act 1978)的法例而无法把安萨里给告上法庭。

因为当时根据该法律,指出外国政府人员或所属机构,在英国是可以获得某些法律豁免权的。

这指的是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属於外交特权之一,是国际间为方便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依据相互尊重主权及平等互利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互相授予外交豁免权。

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外交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也就是说不能以私人名义使用。

所以简单的说,这使得艾哈迈德在英国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告安萨里的。

艾哈迈德在2014年时,就曾经尝试向伦敦就业法庭(London employment tribunal)递交控诉申请,但就是碍於该法律,所以一直迟迟未能上庭。

幸好,2017年的时候,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针对驻英大使馆中这些外国籍员工,是否适用于英国的就业权(employment rights)保障时,出炉的判决指出这些外国籍的驻英使馆,不能够受到外交豁免权(diplomatic immunity)的保护,必须适用于英国的就业法,否则的话就是违反人权的。

也就是因为这样,艾哈迈德终于被允许控告长期以来侮辱他的安萨里了!

不过令人气愤的是,安萨里至始至终其实对于他的行为都没有悔意。更多的只是想要息事宁人。

艾哈迈德就告诉《每日电讯报》说:“曾经有一天,一名之前一起共事的司机突然联络我并追问我的下落。他说安萨里说要给我5万镑,并且愿意重新雇用我,希望可以换来我的撤销控诉。”

对於这个行为,艾哈迈德感到十分受侮辱,并说:“但是我根本就不想要那份工作,也绝对不会接受他的钱。我要的是正义,而不是他用钱去买我的沉默。”

育有9名子女的艾哈迈德指出,安萨里曾经2度侮辱他,害得他必须接受8个月的物理治疗,左肩更可能需要动手术。

艾哈迈德说这样的身体状态加上他的年龄,是很难再找到工作的,所以要求安萨里赔偿10万镑给他。

他更补充说自己不但遭受种族和年龄歧视,安萨里更像对待奴隶般对待他,要求他每天都要24小时,不间断待命工作。

“一开始我没有告诉我的家人,也不敢和他们说我在这份工作遭到歧视,因为我不想他们为我忧虑。我觉得每天都好像在监狱里,但是为了家人我必须继续工作。”

最后艾哈迈德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他们都团结起来成立了一个集资计划,希望可以募集到足够的律师费,为父亲讨回公道。

他其中一个儿子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案件,我们希望可以揭露卡塔尔长期侵犯人权的行为。希望在您们的支持下,我们不仅可以为父亲伸张正义,更有助于防止大使馆中其他的侵权行为。”

在法庭上,安萨里的代表律师为他辩护说:“艾哈迈德的指控完全是错误的。他从来都没有被歧视或侮辱,而且不是安萨里开除他,而是他自己辞退的。

日常工作中,虽然安萨里中间会叫艾哈迈德去做些其他职务的工作,例如买午饭等等的,但是这是“私人安排”。

安萨里往往都会因此多付一些钱,像是去买20镑的午饭,他就会给50镑,买完剩下的余钱都是直接给艾哈迈德。

所以这样算的话,艾哈迈德基本上一个月是有多800至1000镑的额外收入。

另外对於艾哈迈德所要求的10万镑,他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跟安萨里说过,而据我所知,他事前也没有和法官提起过。这和我们一开始所讨论的有所矛盾。”

艾哈迈德的代表律师则反驳说:“安萨里所谓的额外收入根本从来不存在。他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银行证明。这只是个烟幕,想要给人一种他是好上司的错觉。说艾哈迈德是他的私人奴隶可能更加适合。”

虽然面对安萨里那方的一再狡辩,就业法院的法官韦德(Joanna Wade)并没有被蒙蔽,因此最后判处了安萨里必须赔偿艾哈迈德8千镑,为艾哈迈德带来了正义。

在英国什么才算是无理解雇(unfair dismissal)呢?

一般来说,在雇主和雇员双方最一开始签定的劳动合同里,一般是包含终止条款的。

对于没有写明终止条款的劳动合同,根据《1996年就业权利法》(Employment Right Act 1996),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个月,但少于2年的,该公司就必须要给当事人至少1周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当事人要终止雇用,也就是解雇。

而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话,每增加一年则必须相应地增加一周的通知期(也就是解雇前的提前通知),最多不超过12周。

不公正解雇(unfair dismissal)

《1996年就业权利法》保障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当事人,令他们“不会”遭受到不公正解雇。

这表示,雇主/公司必须要确保解雇当事人的理由是在以下5大基本公正的理由之内:

1.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2. 根据当事人的能力

3. 公司需要(整体)缩减员工

4. 因为当事人违法

5. 或其他实质性原因令公司必须要解雇当事人

而其他各种不公正的解雇理由包括:怀孕,产假,(当事人是)工会成员,政见不一,私人恩怨,种族原因,年龄或性别,或进行陪审团服务等等的,都会自动被视为是不公正解雇(指公司将不能以这些原因去争论解雇的合理性)。

换句话说,遭受“不公正解雇”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就业法庭来控告自己雇主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的。

蓄意解雇

在英国,即使公司还没有正式或直接解雇当事人,当事人仍然可以声称自己是受到解雇的。

前提是要当事人可以证实,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迫使到当事人必须被迫选择辞职(例如在工作上受到歧视,或者公司有重大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互信和保密义务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没有要正式终止雇佣关系的意图,当事人仍然是可以选择自动辞职,并声称自己受到解雇,有权以遭受“不公正解雇”为由去索取赔偿的。

因此说回上面艾哈迈德的案件,当时他说自己是受到解雇,而安萨里却声称是艾哈迈德自己辞职的。

那么即便艾哈迈德当初是自己(被迫)辞职的,只要他能够提供证据来证明,安萨里确实有歧视和侮辱他的话,根据这边蓄意解雇的原则,他依旧是有权控诉安萨里是不公正解雇的。

职场上遭受种族歧视可以怎么做?

根据英国法律,种族歧视不只是不合法的,更是能够构成犯罪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涉及种族歧视的行为并不只局限于“直接的”语言或动作上的,也包括其他许多“非直接”的行为。

比如说,当事人的雇主制定了一些有着“种族歧视”性质的规范,像是要求所有雇员的母语一定只能是英语;或者禁止穿着特定种族会穿的服装,例如佩戴头巾等。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即便雇主并不是直接告诉当事人不能做些什么,但事实上这种规定就是具有潜在的种族歧视,当事人是可以向自己的雇主反映来要求改变的。

当事人也可以向自己当地的Citizens Advice机构来求助,他们通常会告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或者如何和雇主沟通等等,也会告诉当事人若是得不到改善,可以如何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的话,当事人就应该像艾哈迈德般寻求法律的保护。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事件报告给英国的咨询,调解和仲裁服务机构(Advisory, Conciliation and Arbitration Service,简称ACAS)。

这是一个完全免费,专门调解职场纠纷的组织。当事人会被安排一位中立的调解员,他/她会和被设诉的一方进行谈判,尝试找出一个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也会针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但是假如到最后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告上就业法庭了(Employment Tribunal)。

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是不可以直接跳过ACAS就告到就业法庭的,而且必须要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

最后丽莎想提醒大家,无论是在职场还是日常生活中,若是遭遇不公平的对待或种族歧视,都应该要勇于捍卫自己的权益,向歧视和侮辱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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