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这样的书法家是可耻的!
主讲:一痴,本名周明华,“书法网”总编辑,创始人;“让书法回家·全国公益大行动”总发起人;现为:江西省书法院副院长,中国道教协会道家书画院副院长,北兰亭艺委会委员等。
“人以字传”一一这是一桩可耻的事!就是在家人也是很可耻的。这句话是近代高僧弘一法师,在1937年《谈写字方法》的演讲中所讲过。
法师在演讲的开始便开宗明义的说:今天虽然名为讲写字的方法,其实我的本意是要劝诸位来学佛法的。……倘然只能写几个好字,若不专心学佛法,虽然人家赞美他字写得怎样的好,那不过是“人以字传”而已!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法师更说:朽人昔尝诫人云:“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
由此来观照书法史上“人以字传”的代表书家,如宋代的米芾,蔡京;元朝的赵孟頫,明代的董其昌,王铎等等。而“字以人传”的代表书家,如东晋二王,唐颜真卿,宋代苏东坡等等。毫无疑问。后者无论是从书法史上看还是对个体的评价来讲,都更胜前者。
由此,恕我直言,当代以国展而成名称家的,我以为大多都可归为“人以字传”之列!不同意我看法的当然也可讥笑我是酸葡萄心理,但大多仅靠国展而成的书家,最终都将如孙过庭《书谱》中所讲:或凭附增价,身谢道衰。奈何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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