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艺道术(下、六)
我对艺术的坚持,是否也如弘一大师,在其观念中自然亦异于以往,握管写字、画画,首先是一种“广结善缘,普传佛法”的宗教活动和需要,而我则是广结善缘,传递友善、对艺术的执着,消磨闲暇时光。而作为艺术的书法、绘画本能已退居其次,书法、绘画不再是艺术的自觉产物,而是自己内心的艺术品,弘一大师的艺术价值是作者的不自觉表现而又经后人的审美接受才得以实现的。纵观弘一遗墨,清静似水,恬淡自如,实是禅修的结果。“刊落锋颖,一味恬静”,清逸的线条泯灭了个性,是禅心的迹化,是期于一种宗教式的“大我”的永恒之境,是造“平淡美”的极致。
作为高僧书法,弘一与历史上的一些僧人艺术家存有差异,如智永和怀素,尽管身披袈裟,但似乎他们的一生并未以坚定的宗教信仰和恳切实际的宗教修行为目的,他们不过是寄身于禅院的艺术家,“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知”,这完全是艺术家的气质与浪漫。八大山人笔下的白眼八哥形象、孤寂的荷塘水鸟,讽刺、自喻、对自己所处的朝代现实不满的意味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画作实在是一种发泄,是入世的,并未超然。比之他们,弘一逃俗来得彻底,他皈依自心,超然尘外,要为律宗的即修为佛而献身,是一名纯粹的宗教家。
书法是心灵的迹化。弘一书法由在俗时的绚烂到脱俗后的平淡,是修心的结果,是大师心灵境界的升华。弘一在致许晦庐的一封信中曾说:“朽人剃染已来二十余年,于文艺不复措意。世典亦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况乎出家离俗之侣;朽人昔尝诫人云,'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即此义也。”修身重于修艺,修艺赖于修身,弘一在其一生中,将人生、艺术、禅修,有机自然地统一起来,他的书法在心灵升华的同时亦得到了升华,叶圣陶在谈弘一晚年书法时说:“弘一法师近几年的书法,有人说近于晋人。但是,摹仿的哪一家实在说不出。我不懂书法,然而极喜欢他的字。若问他的字为什么使我喜欢,我只能直觉地回答,因为它蕴藉有味。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这段话道出了弘一书法所臻至的审美境界。这样的欣赏,已经超越了书法的一点一线,而是深入书法的本质——文化观念的价值。也是一个人到了把为人、做事、修心、禅学、律学融于书法的结果,所以后人难以超越。
绘画、书法,如画心写心,内心如何?作品无异。所以书法绘画,高层次在于写画内心,不在于技。
(设计人、画家阿佐2015、12、22于长沙市湘春路长沙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剧场三楼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