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履职:认真的人会得到认真的结果

金石资源专注于国家战略资源萤石矿的投资与开发,目前是我国非金属矿采选行业唯一上市公司。公司深耕主业,以“向善而为,共益共生”为核心价值观,经营上追求“行稳致远”,上市以来快速发展,2017-2019连续三年净利润增长达50%以上,2019年度交易所信披考核A级,各方面工作得到投资者、市场和监管部门认可。

以下围绕董秘如何当好“内当家、外当家、参谋家”谈几点体会。

01

当好内当家,多维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呈现公司价值。除传统合规性要求外,新《证券法》要求信披内容要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即高质量的信披应是 “合规性与有效性并重”。

做好“合规性”,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要有合规的理念,即思想上“不想”违规;其次是学深悟透规则、持续学习,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最新文件、政策、监管动态并及时传达给董监高。比如我们将上证报自2019年以来共45期《沪市上市公司监管锐评》汇编成册,下发给“关键少数”学习,收效颇佳;第三是保持与监管老师密切沟通,对于不确定的事项或规则解读等,虚心向老师求教。

信息披露“有效性”则对公司公告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同时也给了那些有远大理想并能将公司价值和主张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文字描述出来、帮助投资者有效决策的公司以脱颖而出的机会。做到“有效性”,一方面要求我们对公司所在行业、公司价值、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前景有深刻理解,并能把这些内容在公告特别是定期报告中呈现出来,另一方面是要了解、洞察投资者所需,回应投资者关切,写投资者愿意读到的、可以为投资者答疑解惑、更好决策的内容。这要求董秘日常要非常注重投资者关系,只有亲力亲为,才能通过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发现和积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这样撰写公告才有重点,而不是流于形式、千篇一律。

02

当好外当家,多渠道维护好投资者关系

2019年度,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工作方面渐入佳境、亮点颇多。主要工作方法有:

一方面是利用好信息披露载体主要是公司公告这个平台,尤其是年报这个平台。公司于2017年5月上市,董事长王锦华从2018年起亲自在年报中写致股东信:2018年《金石,何以致远》提出以五大理念促公司行稳致远,2019年《金石,何以向善而为》则围绕公司价值观和公司价值展开。正如巴菲特所说,“正直和坦诚在管理者与股东交流中有重要意义”,以《致股东》信的方式与投资者坦诚交流,效果很好,不少投资者表达了他们的信任和感动,有基金经理表示,是看了致股东信后,才买入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的。2019年报披露后,上交所向沪市上市公司转发《致股东》全文,随文撰写的一段文字对公司多有褒扬:“近日,沪市主板公司金石资源披露年报,董事长王锦华执笔向全体股东致辞。在这篇题为《金石,何以向善而为》的致辞中,王董事长阐释了企业‘向善而为,共益共生’的价值观,也实事求是剖析了公司一年来的得与失。这些诚挚交流的字里行间,渗透了对企业价值观的坚守和对投资者的尊重,值得倡导。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主动通过年度报告、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向市场和投资者展示公司的价值、形象和文化,是一种企业家精神,也是值得共同培育塑造的上市公司文化……”

另一方面,董秘应把握每次与投资者交流的机会,包括投资者调研、电话交流、路演、策略会、“反路演”等等,要重点突出、简洁清晰、真诚坦率地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可能面对的困难和风险,讲清楚、讲透彻。董秘只有到一线去“听到炮火声”,才能真正读懂投资者、读懂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是相辅相承的,信息披露做得好,容易找到与公司志同道合的长期投资者;投资者关系做得好,就更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关切,信息披露会更精准更有价值,形成良性互动,为公司吸引更多优质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最终为好公司带来好估值。

03

当好参谋家,多方面促进公司做优做强

当好参谋家,对董秘来说更是挑战:要有高站位,要有战略思维,要客观中立、敢于谏言,还要有很强的持续学习及快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我想,每一位优秀的董秘,都应该经历从事务型董秘到专业型董秘再到战略型董秘的执业进阶之路,这一方面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成为公司里最会思考的那个人,才足以做一个“足智多谋”的参谋家;另一方面,要努力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好的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建言献策等方面促进公司做优做强。

好公司与好董秘是相互成就的。非常感谢公司平台和公司价值观的熏陶,感谢协会和监管部门认可,让我有幸连续两次获评“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巴菲特致股东的信》中说:“如果一个公司确立起诚信、理性、公平的好名声,股市最终会给予奖励”。董秘要有好的成就,需要一个有远大理想并且有正确价值观的公司平台;而公司要确立好名声,在于“关键少数”,董秘作为上市公司的窗口,更是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认真的人会有认真的结果”,这是我履职上市公司董秘三年多来的最深体会,愿与各位董秘朋友共勉。

本文刊发于2021年第一期《浙江上市公司》会刊(总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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