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作为一个哲学概念
爱的思想
我爱你,胜过一切已想到的和能想到的爱,我把我的灵魂交给你。
Henriette Vogel(沃格尔) 致Heinrich von Kleist(克莱斯特)
1
爱的思考,如此古老,其形式其声调又是如此丰富、如此多样,以至于我们一引发对爱的思考,它就要求我们保持高度的静默。它是一个审慎的问题,无疑,也是个穷尽的问题:关于爱这个话题,难道不是一切都被说过了吗?每一点都被说得无以复加、无比精确了吗?既然我们已经强烈地认识到,爱的经验自身是一般性言说之可能性的真正源泉,难道我们没有同样强烈地意识到谈论爱的不可能性吗?我们知道爱这个词是难以穷尽的,但说到爱时,我们是否也会筋疲力尽?
而且无疑,一番关于爱的长篇大论,假设它还能说出点什么东西来的话,最好同时也是一段爱的往来记录,一片短简,一封长信,因为爱既表达自己,也传送自己。但爱的言辞,如我们所熟知的,要么总是在贫瘠而可怜地重复着同一个声明,因为它的自说自话,很容易让我们怀疑里面是否缺乏爱的内容;要么始终摆脱不了指望将自己展示为某种独一无二的体现,独有而特定的,如果说不是可笑的,爱的体现。对于这个已经烂熟了的爱,除了共同的贫瘠,以及四处分散、暗淡无关的碎片,最好就不要再多说什么,多描绘什么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不过稍稍尝试进入爱的思考,它就把我们引入了高度静默的原因。(我们应该引发这个思考吗?我不想多做讨论。一旦人们要求,就会发现如同其它事物一样,我们还是为爱而写作。一旦开始思考,也会发现,对爱的恳求会在我们的历史中有规律的一次次发生,并形成对它的紧迫需要。你可以追问什么成为了爱,但经过一个特定时期后,你不能忘记回到爱上面来。比如,以我们今天为例,当爱不再是诗歌的首要主题,当爱似乎在本质上降格为廉价店的新商品时,那么,我们会担心,会探讨爱,思考爱的可能性。我们就应该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还有爱,是否仍然有可能来谈论爱——不过你的翻译真是好,我是按照法语来校对的,只能忍痛改了
这种降临到我们头上的思之静默并不意味着它将粗暴草率地摧残爱。爱之花在凋零,正因其本质而自我凋零,在各种言论,各种艺术中,爱肆无忌惮、厚颜无耻地牟取私利,这无疑也是它特有的部分——一既秘密又张扬,既可怜又奢侈的部分——这是其本质。
但这种静默并不标志着爱的一切都是可能的,必要的,也不标志着所有可能的爱事实上都是爱的可能性,爱的声音,爱的特征,这些不可能混淆的东西却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怜悯与色欲、情感与猥亵、邻人与婴儿、恋人之爱与神之爱、兄弟之爱与艺术之爱、吻、激情、友谊……因此,对爱的思考要求一种对这些可能性的无边的慷慨,正是这种慷慨命令我们保持静默:不要在爱之间挑三拣四,不要特权化,不要划分等级,也不要排斥。因为爱不是它们的实体,不是它们共同的概念,也不是你可以摆脱或者远远地沉思的某种东西。当爱被无条件地绝对获得时,其本身在独一性上或许不是别的,而是无限丰富的一切可能的爱,是一种放弃,听任这些可能的爱自行播散,听任这些爆裂的爱之碎片纷乱无序。对爱的思考应该学会顺从于这种放弃:去接纳爱的挥霍,爱的碰撞和爱的矛盾,而不是把它们归拢在它们本质上反对的秩序下面。
但是,这种慷慨的静默与思想自身的操练并无差异。思考拒绝抽象和概念化,因为它们要通过理解才能被认识。思考并不制造知识的操纵者,它经历一种体验,然后让体验来书写自己。因此,思想本质上是在静默中发生的,它让某一时刻的体验自我供奉,自行展现。爱之思——如果有必要召唤它,有必要以某种不同的新方式来设立它,比如,把它作为一个讨论的主题或是一个问题——并不能因此便声称自己是思考的特定语域,但它邀请我们进入这样的思考。爱并不要求某一种思,也不要求爱之思,它要求思之本质和思之整体。这是因为,思,最专有的说,就是爱。正是这种对直达一切体验的爱,也即是说,爱之存在即是给予自身让人接受。在穿越话语、论据和概念的运动中,只有爱对于思想生死攸关。没有爱,智慧和理性的操练将毫无价值。
爱与思的默契和亲密的合谋已经呈现在我们的起源中:“哲学”一词就泄漏了秘密。不管发明哲学的那个传奇人物最初的意思是什么,“哲学”,无论怎么说——可能所有哲学——它指的是:思之爱,因为思就是爱。(爱之爱,爱自爱,是否交迭更替?无疑,我们还是应该回到爱。)
然而,我们不能不探问,我们应该借此理解什么。说“思即爱”,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爱理解为对思之问题的回应——当然不是情绪式的风格中的回应,不是对统一、奔放、狂乱这个方向的思之教义的回应。尽管这个自相矛盾看似简单,还是应该说,“思即爱”是一种艰难而严峻的思想,它承诺的不是发泄,而是严谨。面对这一关于思的思想,我们一无所措,只能开始探询被忽视的思的本质,而对此,我们却没有什么明显的途径。也许,在爱的名义下被标识、被赞扬、被沉思的,没有一样是符合“思即爱”这个界定的。也许,一切都是适合的,所有的爱都在思的赌注里,和如同思一般。
实际上,说“思即爱”(la pensee est amour),和说“思即爱”(la pensee est l’amour),“思是爱的某种类型”不是一回事。【注释1:南希在这里做的区分用法语是很容易表示的,因为在法语里,抽象名词可以根据上下文在前面加上一个标记。因此,南希能够区别“思即爱”(la pensee est amour)和“思即爱”(la pensee est l’amour)。第一种情况,爱限制并描述了思;第二种情况,爱提供的不仅是思的定义,思是爱,思等同于爱。】既不是某种样式,也不是某种类型,或许,也不是任何样式,任何类型。但是,也许我们这儿所用的爱,怎么说呢,与其说是范畴的,不如说是存在的,它再一次命名了思的行为,甚至更多地命名了思的本质。(这个短语显然是以那个古老的“神即爱”为模本的,它需要相同的形式内涵意义。)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知。我们模模糊糊、不敢确定,凭借着预感,只知道,证明“思即爱”这个短语是必要的,或者在将来的某一天是必要的。可是哲学从来没有清晰明了地对此做过证明。
柏拉图(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
然而,有一次,第一位哲学家特意表达了爱和哲学同一的身份。柏拉图的《会饮》没有辟出专门的章节,来显示作者在他的作品中为爱保留了核心的位置,就像后来的其他哲学家那样,(这些哲学家经常把自己和同一个柏拉图牵连起来,比如菲琪洛(Ficino,15世纪哲学家,坚信人类的灵魂就是最伟大的内在自我——译者注。)、其它人,比如Leno L’Hebreu;虽然柏拉图是独一无二的,至少应该成为哲学的参考,或者,至少也是必然的,爱,一直在场,在行程的各个历史阶段之外,显现在黑格尔和尼采的思考中——“柏拉图哲学的方式是爱欲的争辩”——在弗洛伊德或拉康那里亦然。)但是,对于柏拉图,《会饮》首先意味着,如果哲学如其所是的展现,没有对爱的呈现,就是不可能的。文本的评注提供了无数的证明,从Eros(爱欲)的肖像,到苏格拉底的角色,到那个形象——她在哲学的场景中只露过一次面——那个迪奥提玛(Diotima)。
尽管《会饮》谈的是爱,但远不止爱,它使思想向爱敞开,如同向自己专有的思之本质敞开。这就是为什么是这篇对话,而不是柏拉图大量的其它对话体现了对话的优秀:是一些演说家和思想家,依次以不同的尺度做一个演讲,完全不像苏格拉底那些对话者的日常特征。其情其景,以及那弥漫其间的欢快与愉悦,都证明了柏拉图(如此考虑,至少)是独特的——他不仅考虑到了别人,也考虑到了话语的对象(译注:即,柏拉图在《会饮》中不仅展现了各个人物对爱神的赞美,也展现了爱欲本身这个话语的对象)。
各种不同的爱都被《会饮》欣然接纳,这里有讨论,但没有排斥和拒绝。而最终表现为真爱、哲学之爱欲的那个爱,不仅以胜利教义掌握者的姿态呈现,同时也表露出匮乏和虚弱;它体验到经验的有限,于此,思想发生,并被认识。在《会饮》篇里,柏拉图触及了各种界限,他所有的思考表达了一种静默,或是一种在其他地方未曾表达过的东西:思触及了它自己的界限,也就是说,它的来源,在爱的面前(或在爱之中?),它将自己抹去,因为它发现,爱是它的真实面目,因此它思想自己专有的出生和它专有的涂抹,但在这种方式里,她思想,在爱的送回中,在其限度上,它的事情和它的使命。哲学关注的不是收集和阐释爱的体验,相反,在最后的分析中,是爱接纳并调动思的经验。
但这只在哲学开始时发生过一次,即使在那时,它也没有真正发生,因为它没有实现自己的目的。除了慷慨,《会饮》还表现出对爱的熟练掌握,或者至少,不论在什么地方,在论哲学知识的秩序和选择时,我们并没有少的读到过,或推演出一种爱的真理来,它来分配爱的体验,把爱的时刻划分为等级,用急不可耐的快乐和欲望的动力(conatus)来代替放弃。因此,在柏拉图看来,思就是说出,或缺乏这样的言说:思即爱——而且这是它想说的。
勒内·笛卡尔(1596-1650年)
所有的哲学都逃脱不了这个双重限制。在每种哲学里,爱都占据了一个位置,有时,这个位置既明显突出,又不真实(如在笛卡儿那里,爱在统一论和崇拜之间);有时是不光彩的决定(如在康德那里,爱在崇高的理性之中的位置);有时既是本质性的,又是附属性的(如在黑格尔那里,爱在国家的理论之中)。以这些矛盾和逃避为代价,爱总是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它只能以此为代价找到位置。我们必须要了解的是,为什么这个位置对它而言是极为重要的,为什么它必须付出这样的代价。
2
哲学从来没有达到“思即爱”这样的思考,尽管它把这句话铭刻在自己计划的额顶,作为所有哲学进程的普遍的座右铭。也许有人说:它到来了,虽然没有达到。但这不意味着,哲学从未思考过爱。恰恰相反。从《会饮》开始——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从柏拉图之前开始,比如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乐(Empedocles)、毕达戈拉斯(Pythagoras)、巴门尼德开始——爱的哲学的普遍图式就已打开自身,而且至今一直没有停止过操作,它决定了哲学成为它所理解和阐释的样子,也决定了爱成为我们所理解和希望的样子。
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年-前500年左右)
如果有必要冒险地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计划,那么可以尝试这么说:爱是超越自身、实现完满的一个极端运动。这句话的第一个意思是(它好像故意有好几个意思),哲学总是认为,爱是一种实现,最终达到确定的完满。第二个意思是,哲学认为爱是接近而不是目的:目的,是存在的完满(尽管存在的完满也被当作“爱”来接受,于是,“爱”指明了自己的结果。)第三个意思是,哲学认为,在爱之中的存在【注释2:法语的原文是“I’etre dans l’amour”,但是汉语的表达“在爱之中的存在”并不能完全地翻译成合乎习惯的法语,记住这一点非常重要。因此,很可能这里用的是其中一个意思,但不必然是惟一的意思,也不必然是最主要的意思。】是不完满的,它在爱的引导下走向完满。第四个意思是,这种完满超越它所完成的一切,最后只有通过收回自己——导致了张力的取消:这样,爱取消了它自身(因为它将达到其目的)。第五个意思是,哲学认为,在爱中,自我的抑制,以及相关的爱自身的抑制,是爱最终的真理,也是爱最终的有效性:因此,爱无限归还的超越它自身(在最后的分析里:是死亡和变形——这能成为音乐作品的题目,绝非偶然,因为音乐实现了哲学的性爱。)。第六个意思是,这个超越自我——从宽泛的意义上说,爱在其间发生——必须是他人的位置,或是它者的位置,没有这个位置,爱和完满都没有可能。然而,第七个意思却是,这个超越是同样的位置,在此,爱实现自身,这个超越指的是在它者那里的同样的位置,如果爱坚固自身,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爱“在它者中拥有自己生存的要素”。
黑格尔及其著作手迹
根据这个模式,爱的本质似乎是两面的和矛盾的,尽管它仍具有对自身矛盾无限的解决能力。因此,爱的本质既不简单,也不矛盾:它是矛盾的矛盾,也是非矛盾的矛盾。它在所有互相竞逐的术语之间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运行:方法和目的,未完成的存在和完成的存在,自我和超越自我,自我和他人,相同和差异。矛盾的矛盾和非矛盾的矛盾永无止境地将爱组织进它的每一个含义。正是这个过程赋予爱以世界性和整体性,在哲学看来,这种世界性和整体性是爱理所当然的、命中注定的;也正是这个过程凝结了基督之爱的形象,神之爱和人之爱在此构成了一个新矛盾和解决的两极,也构成了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的两极,因为神之爱与人之爱通过对方,并在对方中互相实现。
当然,这种哲学思考并不只局限于哲学言论的或神学化身。我们很容易看到,它建构了西方所有关于爱的体验和表述(我不确定这里的“西方”是否包括伊斯兰教和佛教):爱的诗学、爱的戏剧、爱的痛苦、爱的神秘,从伟大的雄辩家苏格拉底到波德莱尔,从行吟诗人到瓦格纳到约翰·斯特劳斯,从十字军的圣约翰(Saint John of the Cross)到斯特林堡 (Strindberg),再往下,到拉辛(Racine)、克莱斯特、马里沃(Marivaux, 18世纪法国作家,以精妙的浪漫喜剧闻名——译者注。)、马图林(Maturin),到蒙特魏尔第和弗洛伊德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856-1939年)
在所有这些人看来,爱具有两面性,互相冲突,模棱两可:它既是必要的,又是不可能的;既是甜蜜的,又是痛苦的;既是自由的,又是受约束的;既是精神的,又是感性的;既是生动活泼的,又是死气沉沉的;既是敏锐的,又是盲目的;既是利他的,又是利己的。尽管如此,这些对立的组合构成了爱的结构和爱的生命,同时,爱解决这些对立的组合,并超越它们。在更多时候,爱超越它们,同时保留它们:在爱的实现过程中,爱的主体既是死去的,又是鲜活的;既是自由的,又是受约束的;既回到自身,又出离自身。勒内·夏尔(Rene Char,20世纪初法国诗人——译者注。)有一句话是对这一思考及其整个传统的最好的概括,他说,“诗是保留欲望的欲望之爱的实现。”【注释3:勒内·夏尔,《睡神的苏醒》,Hypnos Waking。】事实上,在勒内·夏尔看来,这句话不仅讲述的是诗的真理,也是爱的真理。说得更确切些,它试图以爱的真理的优雅来讲述诗的真理,而且因此证明,爱为我们掌握了最高的真理:矛盾的欲爱对立着非矛盾的爱,并在留存的欲望中达到两者的和谐。
勒内·夏尔(1907-1988年)
这种思考虽然如此深刻地不断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它却是在哲学中获得自己的命名和概念的:爱之思是辩证之思。也许有人会说,爱是一种富有生命的辩证假设,它以一种回返的方式归纳了爱的过程的法则。这个法则不仅是依旧保持矛盾状态的矛盾得以解决的正式规则:在这个规则下,爱提供了普遍存在的法则和逻辑。而且,因为爱是依据辩证法被思考的,并被视为辩证法的本质,所以,爱被分配给存在之运动的心脏。“神即爱”与“神是最高的存在”这两个观念并存且相互融合,这不足为怪。爱不仅受制于本体论的辩证法,而且它构成了其本体意义的一个事实。也许有人会这样说,爱是这个辩证法的心脏,他完全可以用最精确最恰当的方式这样说。爱之意念在辩证法中,辩证法的意念在爱之中。黑格尔用这样一句话转述了基督教神学:“绝对希望接近我们。”其意思就是,绝对爱我们——绝对使自己辩证。
同样必要的是,存在有一颗心,或者说得更严谨些,存在是一颗心。“存在之心”仅仅意味着存在的存在,借此,它是存在。假设“存在之存在”,或者“存在之本质”是一个负有意义的表达,那么,它必须假定存在的本质是一个类似于心的什么东西——也就是说,存在自身具有爱的能力。而这恰恰是哲学从未证明过的。
存在也许在本质上受到了辩证法的影响,它取消了自己的单一身份,以便揭示在成为现实(或者成为理性、观念、历史)过程中的矛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存在在跳动,它在本质上处于跳动之中,是的,它经历着存在—虚无-转变(being-nothingness-becoming)这个富有节奏的无限悸动之中,位于它自己心脏的情感之中。但是,这颗存在之心不是一颗心,它不是随着爱的悸动而跳动。哲学从没这样说过,更为重要的是,它也从未解释过其中的含义,尽管它似乎曾经非常接近这样的思考。基础本体论没有把爱排斥在外,相反,正如我们所表明的,一切都召唤爱走入本体论。因此,我们应该这样说:爱从指派给它的那个位置上迷失了;或者这样说会更好一些:辩证法就是爱的法则,而爱从辩证法所运行的那个位置上迷失了。这种“迷失”或“缺失”完全不是辨证的:它不是一个矛盾,它不可以被消除,或被重新吸收。在存在之心中,爱仍然缺席不在。
让-吕克·南希(1940年-)
爱从哲学本体论中迷失,这并不意味着,对爱而言,存在的辩证法不适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关于辩证法和爱的本质,我们的演示完全正确。完全正确,爱却迷失了,因为自我表现为受制于辩证法的存在之心不是一颗心。具有辨证能力的不是心,而是主体。也许,你会发现一颗主体中的心。但这颗心(如果有心的话)所标志的位置,辩证法却被悬搁、被粉碎。心不能消除矛盾,因为一般说来,心不能在矛盾的统治之下生活,而这恰恰是诗歌(也许仅仅是以哲学方式来阅读的诗歌?)让我们相信的。心在展现的环境下(regime of exposition)生活,或者说,跳动。
爱的辩证法是一个必须占用自己的将来,以便展现的过程;还是其本质与命运在于被呈现——被放弃、被外展、被祭献给他人甚至自己——的一个条件。这两种统治/情况互不排斥(它们构成了一对矛盾),但它们的秩序不同。经由辩证过程已经成为存在的存在也许注定了被展示的命运(你可以证明,精神现象学的终点就是这样一个事实),然而辩证法对此一无所知,它相信自己能够以恰当的方式吸纳存在的整个命运。
被展现的存在或许也是辩证过程的主题,但在此过程中,被展现的存在,以及使之得以展现的存在,却并未完成,面对外界,存在“不完成自身”;它被呈现,被祭献给一个既非自身,又非应该成为的那个自身的一个东西。
心外展,也被外展;它爱,也被爱;它不爱,也不被爱。在爱中,肯定与否定是一对辩证的存在。但是在爱的肯定模式与否定模式中,心不是通过将自己的判断(如果那是个判断的话)报告给自身的方式运动的。心不说“我爱”,因为“我爱”是自我的反省与思索(也使爱陷入了思索cogito);但是心说“我爱你”,在这句话里,“我”所处的位置只向“你”外展。也就是说,心即使是一个主体的心,但它不是一个主体。将自己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矛盾汇报给自己,以便从中形成自己恰当的存在的才是主体:譬如,笛卡儿是一个主体;斯宾诺莎不是他直接的存在;黑格尔通过超越他人而成为主体。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1632-1677年)
爱也是如此,无论如何,主体召唤爱,甚至命令爱——然而这不是爱。正如黑格尔所说,主体摆出自己的矛盾,以便使自己知道这个矛盾,并将它“保留于自身”。因此,主体超越矛盾,或永不停息地消解矛盾。从理论上说,外展的时刻被规避了,即使这样的时候仍然时隐时现。在这样的时刻,不是摆出架势、互相对立,然后再吸收相同与差异;而是将“我爱你”这句肯定的表白交付给那个既矛盾、又不矛盾的冒险:或许对方并不爱我;或许我不能信守自己爱的诺言。
哲学的存在是一个主体;它的心也是一个主体:它是与自身无限的和谐亲近。反过来,这种和谐亲近要求无限地进入对方,甚至作为礼物奉献自己;它绝对不隐藏主体的结构,从中,它获得了全部的一致性。哲学必将反驳:至关重要的正是心与主体的辩证,是爱与良知或理性的辩证。自帕斯卡到黑格尔之后,这个辩证法得到了很好的证明。然而,哲学的回答却是不可接受的。心与理性不存在辩证,这不是因为心与理性是不可调和的(心与理性的和谐问题,如果这算得上个问题的话,是不能用这样的方式提出的;写作《论爱的激情》的那个假冒的帕斯卡这样写道:“他们不恰当地把理性的名字从爱中抹去;他们因为爱和理性是不同的两样东西,就毫无根据地把两者对立起来。);而是因为心不能进入辨证:因为再一个高傲优越的时刻,心不能被摆设、被处置、被消除。心不能超越自身,回到自身;它也不是如黑格尔所愿,是“听从于心之权利的精神”。而且,心与爱都没有向更高尚的境地升华。爱就是爱;对所有爱的体验者,在所有爱的爆发中,爱既是相同的,又是多样的;即使有时爱是“高尚”的,它也不使自己显得高尚无比。爱总是一颗外展的心的跳动。
上面的证明包含了一个推论:因其对辩证法的陌生,心便不能在与主体的对立中保持自己,就像爱不能在与理性的对立中保持自己一样。但是,心与主体彼此相融,彼此相依,既不互相矛盾,也不完全等同,也不是恰如其分。于是,这种模式声明了心与主体的关系:心向主体展开。心不是否定主体,也不是超越主体,在主体之中,心既不被消解,也不被升华;心使主体向不与主体构成辩证对立或统治关系的一切展开。因此,心能在主体之心中跳动,它甚至能在辩证的运动中跳动,而自己却不会和这个运动混淆在一起。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哲学从未停止过对爱的命名和确定,却总是将爱错过的原因。也许爱只能被错过:我们不知道怎样去赶上、获得爱向我们展示的东西。如果思就是爱的话,那么,在思与哲学混为一谈的范围内,它将意味着思错过了自己的本质——它在本质的身边错过了自己的本质。在哲学、神秘主义、诗学等等之中,思本该因为错过了爱、错过了自己,尽其所能地言说爱的点点滴滴。去爱,去热爱爱,思已经丢失了爱。因此,圣奥古斯丁的amare amabam鼓起勇气,承认错误,使人们引以为戒。
圣奥古斯丁(公元354年-公元430年)
这并不是说,在哲学的整个传统中,思从未发生过,爱从未发生过,关于爱的思考也从未发生过。事实恰恰相反。但这不意味着,那个被思、被爱之思所错过的爱会再一次自动地将自己交付给思。也就是说,在思之中,爱一次又一次地唤起爱自身。《会饮》揭示了一些东西,又遮蔽了一些东西,好像一次被错过的集合,它呼唤再次的相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