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点法条:关于委托监护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民法典》第1189条在《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的基础上,删除了监护人承担责任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对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形,将“负连带责任”修改为了“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统一了“受托人”的术语。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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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89条在《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的基础上,删除了监护人承担责任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对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形,将“负连带责任”修改为了“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统一了“受托人”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