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目标要有可检测性

课堂教学目标要有可检测性,要明确具体,用可检测性的语言进行描述,是教的目标,也是学的目标,是教学目的和测量标准的有机结合。这个描述,我跟一些同志交流过,不少教师不同意,甚至培训我们的专家。之所以会这样,我想可能他们在下面的这几个问题的理解上有些模糊。下面我谈谈我的理解,跟大家商榷。

一、 教学目标和教学目的的区别

我们生产的分歧主要关于教学目标和教学目的的。他们认为教学目的很清楚,老师容易操作,反对把教学目的具体化。我想产生这种想法的同志对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的区别没有重视。我们静下心来分析,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是明显的。

相同之处表现为:都是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确定的;二者都对教学行为起导向作用。

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教学目的重在课程和教材要求的描述,教学目标除上述要求外,还要重视教学实际条件。2、教学目的的描述主体是教师,重点描述教师教什么,是对教师教学活动的预设,重在于描述教的结果,可检测性不强;教学目标的描述主体是学生,重点描述学生学习的结果,是对学生学习行为的结果作具体的规定,是学生学习行为要达到的要求的概括,不仅要求学生实现,也要求教师要实现,是师生一起公认的明确标准。3、常用的描述动词和数词不同。教学目的一般采用“了解、领会、体会”等描述心理过程的内隐体验动词或“掌握、应用”等词语,数量不明确,不具体,结果不易测量。教学目标一般采用“记住、说出、听写、做出、归纳、说明、复述、写出”这一类具体的外显性动词,描述出来的结果利用课堂上设置的检测指标能轻易测量。是否达标,结果也很清楚。4、学生的理解方便性上不同。教学目的常用“理解、掌握、领会、体会”,学生不方便理解;教学目标采用“记住、说出、听写、做出、归纳、说明、复述、写出”这一类词语学生容易理解。理解决定执行的力度和速度。

但是教学目标的描述也应该重视教学目的的层次性。换句话说,就是要把教学目的的层次要求用明确、具体、可检测性强、易于学生理解的语言表述出来。这一点在此不展开,我将在下一篇文章《职教课堂教学目标描述的策略》里面详细介绍。

二、 课堂教学目标与课堂教学任务的区别

我们在深入课堂观课的过程中,发现不少教师没有呈现教学目标。课后交流时发现他们把课堂教学任务直接当成了课堂教学目标。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他们的不同。先举一个通俗的生活例子。我们呈现给学生一个要求,描述为:5分钟吃完各自课桌上的面条,安静无声音,衣服上干净无汤渍,嘴擦干净。其中“吃完各自课桌上的面条”就是教学任务。“5分钟吃完,安静无声音,衣服上干净无汤渍,嘴擦干净”就是教学目标。下面再举一个专业课例子。我们给学生呈现一个要求,描述为:二十分钟内修复教师所给汽车钣金创面凹陷,符合操作程序,修复后能通过量块的检测,并用平面标识符号正确填写工单。其中“修复教师所给汽车钣金创面凹陷”是教学任务,也是学习任务。“二十分钟,修复后能通过量块的检测,并用平面标识符号正确填写工单”是教学目标,也是学习目标,更是学习效果的检测指标:是不是在十分钟内完成,修复后的钣金能否通过量块的检测,是不是用平面标识符号填写的工单,正不正确。

三、 教学目标的功能

教学目标具有四大功能(也有人认为有五大功能):导向功能、控制功能、激励功能、测量功能。教学目标它是目标,目标就是前进的方向。在课堂,它就是师生本节课前进的方向。教学目标约束着本节课上教的行为和学的行为,教学行动必须围绕着它展开,不允许旁逸斜出,不允许节外生枝。因为教学目标给出的方向和量都很清楚、具体,所以它对师生都是很好的激励。也因为明确具体,数量清楚,所以是教学结果测量的前提和标准。

四、 确定教学目标的理论依据

为什么每节课都必须要确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它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确定教学目标的理论很多,我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罗伯特·米尔斯·加涅根据学习者九种心理事件提出的九段教学步骤理论。在九段教学步骤中的第二步,他明确提出“阐述教学目标”的要求,其功能是让学习者产生“形成学习动机和选择性注意”的内部心理活动。

上面这些就是我的理解,很肤浅,请大家多提宝贵的建设性意见。我们携手前行。


作者简介:汪德旭,中学高级教师,贵州省盘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处主任,贵州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兼职研究员,三级心理咨询师,曾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县科研型教师,多次任优质课评委,送教下乡多次。联系QQ号:107099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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