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社保】致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致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近日,社会上流传的关于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变化相关信息不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中断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目前政策没有变化。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员,请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征缴中心)办理续缴养老保险费手续。2018年7月后,中断缴费人员再续保,补缴标准将提高。

  2、缴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可直接到东台农商银行各网点缴纳。

  2017年6月底前缴纳2016年度(2016.7-2017.6)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标准为6120.00元;2017年7月1日后缴纳2017年度(2017.7-2018.6)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标准仍为6120.00元。

  3、2017年度缴费基数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请广大参保职工不要误传。我们会热心做好服务,感谢大家关心社保工作!

东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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