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精选20210625
1、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预缴申报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所以,总分机构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总机构要提交预缴申报表、当期财务报表、总分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如果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没有报送的,也要一并报送;
分支机构要报送预缴申报表有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2、酒店销售月饼怎么交增值税?
答:财税【2016】140号规定“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又规定“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酒店销售自制的月饼应当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外购的月饼销售,要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没有发票的费用支出要调整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所以,纳税这实际发生的但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在预缴时可以扣除。
4、外币结算的保费,开具发票时折算人民币的汇率怎么确定?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所以,开具发票时的汇率应当选择纳税义务发生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折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可以变更。
5、企业上半年被吸收合并后注销,适用特殊重组的,什么时间到税务局进行备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四、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详见附件1)和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
所以,企业上半年被吸收合并后注销,并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应当在注销前由合并方、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股东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