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是一项业务还是两项业务,该如何界定?要怎样避开冤枉税
李汉柱:著名财税管理专家
一个案例,看一看这个企业是不是冤枉的。
青岛有一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自产的机器设备5000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1000万。企业会计是按照混合销售一律按13%交的税。也就是说是按照6000万乘13%,共780万交的税。
其实税法也有明确规定,你只要可以把这两项分开,就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率来缴税。
所以更优解应该是这样的,销售货物、机器设备的5000万应该按13%来征税,交650万。安装服务费按9%来缴纳是90万,加一起740万。
这个企业由于按混合销售处理的,就多交了40万。这里涉及一个问题,什么是混合销售?什么是非混合销售。
我们一般这样理解,一项业务还是两项业务,如果是一项业务一定是混合在一起的,营改增36号文件附件有明确规定,凡是混合在一起的一项业务,既有设备又有提供服务的在一起的,那就要按最高的税率来征收。
如果你真的在一个合同上能够给它区分开,这里是有风险的。大家知道克林顿在深圳论坛和在河南论坛收的税不一样,一个交的营业税,一个交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的理解也不一样。
所以说为了安全的话就要做到两个步骤,第一,签订合同时明确分开,就是两项业务,分开来交税,但是有风险,可能理解上会有差异,如果你要想更安全,那就签两份合同,机器设备签一个合同,安装服务签一个合同,那么这肯定是100%的安全,那么怎样确定一项业务和两项业务,最关键的是一份合同还是两份合同,这是非常关键的。
这样一捋,相信大家都清楚了,像这个案例混在一起签的,肯定按最高的13%交税,如果明确机器设备多少钱、增值税多少钱、安装费是多少钱、增值税多少钱,分开了,原则上是可以的,税务局的官员可能会跟你的看法不一样,但是如果你很有把握,没有其他的问题,没有其他瑕疵的话,那就去交涉一下,再不行就行政复议。
但是如果企业有瑕疵,不敢跟税务官员去争,那么税务官员怎么说,估计你就要怎么认了。
所以说怎么做最安全?就是签两份合同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