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走,莫回头! —— 送给业委会的1、2、3、4、5
由于公众号《红伙家园》的原因,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业主,特别是业委会成员,以为我无所不能,分别电讯咨询:业委会怎么搞?
我当然心里有数:自己懂的很有限。但不能拒绝。
唯有业委会这事,不提则罢,一旦提起,便没完没了。
所以常常一通电话就是一两个小时。
上次在“众议家园(中部)”武汉部分业委会主任碰头会上,临时总结了业委会的1、2、3、4、5,借此分享一下,以飨读者:
一个使命
业委会,根据《民法典》和各级别的《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除了有20多条责任和义务外,没一条权利。
尽管如此,她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是业主大会唯一的执行机构。
没有她,业主就是一盘散沙,
有了她,业主才可以说话。
她的使命就一个:让业主们去向往美好生活。
做实了,沉淀淀的。做虚了,空泛泛的。
两个作用
<一> 搭一平台
小区的事,千头万绪,牵涉到千家万户。
一旦碰到事关全体业主之事,业委会最有资格召开业主大会,最有条件提出议题,最有能力公布结果。
只搭台,不唱戏,少唱戏。
唱戏的主角,永远是业主。
<二> 守护一方
小区自始至终,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不同程度的外来“侵入”。由于小区一直有课“摇钱树”,近水楼台的各种机构总会伺机而动。
而对小区具有防范能力,并能实施保护的,只有业委会,唯有业委会。
三个准备
<一> 准备付出
进了业委会,要想有所作为,付出是必然的。
不光是精力,还有体力,甚至财力。
包括业委会成员在内的很多业主不明白:为啥?
这么想:你不出来,他不出来,小区指定每况愈下。但凡成立不了业委会的小区更是如此。
你及同仁的付出,让小区蒸蒸日上才成为可能。主观上让小家得以安逸,客观上让大家得以兴旺。
<二> 准备受罪
这无疑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一个小区远不止百号人,你在为小区操劳,在为小区流汗流泪,可总有人猜疑,还有人诽谤,甚至有人诬陷。
那个憋屈啊,那种冤枉啊,总是伴你左右。
或许家人再补上一刀:活该!
<三> 准备成就
见过很多老同志,为业主权益奔走了几十年。他们原本有别的工作和事业,已经取得一些成绩。可一路下来,唯有为业主谋福利方面,更显功成名就。
这届业委会,有一大批志愿者,奋战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他们不仅为小区的全体业主追回了利益,还讨回了公道,还找回了尊严!
他们心无旁骛,乐此不疲,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精力,专心致志地践行人生价值,实现公益成就。
最近在南京发现一案例,一业主牵头,自交房时开始维权,让一世界500强的地产商追加三个多亿的资金,用来完善房屋质量。牵头业主近期当选业委会主任。这是小区业主的福分,也是业主们的眼光!
四大要务
<一> 尊重业主
依法,全体业主是小区的实际所有权人,一切权力属于业主大会。
作为被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是天职。
尊重业主的方法就一条线路:搭台、提交议案,全过程公开、透明,服从、受托并执行决议。
<二> 学法依法
业委会的事层出不穷、起伏跌宕,《除了依法,并无他法》,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只有学到一定程度才能更好地借助和利用专业人士帮助小区循序渐进,向阳而生。
<三> 正本清源
让历史形成的一些小区债权物归原主,是业委会最为实惠的工作内容。家底未摸清前,不宜轻举妄动。正本清源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到房屋寿命的长短和业主利益的大小。
<四> 建设家园
这是业委会存在的初衷和终极目标。
如果说小区的事务总有尽头的话,家园建设就是个无边无际的活路。要向往美好生活,家园就有无限的可能。将美好可能变为现实的引擎,只能是业委会。
五种表现
<一> 为民请命的
<二> 郑重其事的
<三> 大包大揽的
<四> 形同虚设的
<五> 唯利是图的
第一种值得尊敬;
第二种值得推崇;
第三种值得警惕;
第四种值得改变;
第五种值得铲除!
《物权法》出台整整14年,早就明确了哪些属于全体业主。但在业主共有的归属方面,前十年几乎没有成效,
近四年这片冻土已逐渐溶解,依法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所有已有很多小区得以实现,但无一例外都是有了业委会。
让这片冻土溶解的主要原因,除了党的阳光照耀外,更大的催化其实是来自于业主方的倒逼。是业主方自身的艰苦卓绝才有了今天的良好局面。
这是巨大成就!
这全因业委会!
所以,已经身为业委会的同仁,你们首先得努力争取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支持,然后心系业主、向往家园,肩负使命、保持清醒。
如此理直气壮、从善积德的岗位,应拿出舍我其谁的气概,往前走,莫回头!
因为,通天的大道,九千九百九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