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劳动者,遭遇劳动争议不要慌,法院告诉你如何维权
五一劳动节
在求职就业的道路上,
2020年2月,李某开始到威海某制冷设备公司工作,但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金额。同年5月,李某在从事劳动时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回家休养。7月底,该公司通知李某到单位,李某同时提出因家庭原因及其伤情,不能再到公司工作。后李某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确立其与该公司自2020年2月至7月存在劳动关系,并得到了支持。该公司不服,向环翠法院提起诉讼。
被迫辞职后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2012年1月,丛某正式到威海某模具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金额及发放时间等。然而,自2019年7月起,该公司开始出现拖延发放工资情况且拖延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有拖延超过四个月的情况。丛某屡次与公司沟通未果,遂于2020年7月10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延未发放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仅支持了丛某部分请求,丛某不服,向环翠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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