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网红主播李佳琦的“税务筹划秘密”曝光
在直播经济炙手可热的今天,已有不少网红主播实现了“名利双收”。
以“口红一哥”李佳琦为例,一年的直播收入或高达18亿元。
首先,李佳琦的“坑位费”报价6万起,每场直播至少有20个商品推荐位,也就是说,一场直播下来“坑位费”至少120万。
若其直播单场成交额为4000万(而实际上李佳琦今年仅在618单日销售额就高达1.8亿),假设产品利润点为30%,返佣比率为30%,那么,一场直播的销售返佣为:4000×30%×30%=360(万元)。
我们再将单场粉丝打赏设定为5万元的话,李佳琦一场直播共计收入:120+360+5=485(万元)
而李佳琦之前在《新京报》的“2020财经峰会”上表示,自己一年几乎每天都在直播,可以播到389场。
小万算了一笔账,李佳琦一年的直播收入为:485×389≈18.9(亿元)
即使要减去平台抽成、公司抽成、团队分红等等,但依旧可以看出网红主播有着惊人的高额收入。
谈到收入,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敏感话题,那就是缴税。
是的!主播也是要缴税的,目前,大多数主播未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计算主播税额时,一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核算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
假设某网红主播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直播的,一年取得直播收入40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及扣除等特殊情况。
该笔收入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为简便计算,暂时不考虑预扣预缴),那么,该主播一年应纳个税:(400×80%-6)×45%-18.192≈123.1(万元)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年入百万的网红主播,很容易达到个税45%最高档税率,到手收入大打折扣。
那么,问题来了:网红主播如何合理节税呢?
以李佳琦为例,通过企查查,小万发现李佳琦名下百分之百控股的有5家企业,且全部都是个人独资企业。
又一个问题来了:为什么李佳琦只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而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税负率更低,节税风险更低
有限责任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独资企业则不缴企业所得税,而是以投资者的“经营所得”按照5%-35%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李佳琦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么,一年光是企业所得税的税额就高达千万。
但是,如果李佳琦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则可以合理节税达上千万。
有人要问了,企业所得税不是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吗?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当于5%或者10%的所得税率,企业是否可以拆分为多个子公司来降低企业所得税呢?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子公司从头到尾的业务与母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都没有联系,就可以这样操作。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业务都是一样的,或者子公司没有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处理的话,就会有很大的涉税风险,而且一个法人注册多个企业被税务机关监控到。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更小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且只有查账征收这一种征收方式。
而个人独资企业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如果无法提供完整的成本费用的核算资料,税务机关就会采取核定征收。
这也是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管力度更小的原因之一。
入驻税收优惠园区,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约0.49%—5.21%。
以上述年入400万元的网红主播为例,如果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那么,需要缴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400÷(1+1%)×1%≈3.96(万元)(备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附加税:3.96×6%≈0.24(万元)(备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400÷(1+1%)×10%×30%-4.05≈7.83(万元)(备注: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合计税金:12.03万元
原来一年需要缴百万税金,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后只需十几万元税金即可,节税效果非常明显,且合规合法!
个人独资企业赚的钱都是老板的
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并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钱实际就是公司的钱。
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者继承;即个人独资企业的钱,经营者说了算!
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另一大优点,备受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