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发生蹊跷车祸 男子倒在自己车前身亡 一个细节引起警方注意

这天凌晨四点多,杭新景高速公路富阳路段上,正在巡逻的交警看到了一辆停在路肩上的小货车,当时开着双跳灯,让人觉得很奇怪。要知道高速公路随便停车,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巡逻的交警赶紧上前,但更奇怪的是,他们发现驾驶座竟然是空的。带着极度疑惑的心情交警往前走,找到车前头,发现一名年轻的男子躺在车头前,并且男子的脑后有血迹,警察立刻拨打120,可男子因为头部受伤严重离世了。

交警部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很快男子身份得到了确认,他正是现场这辆小货车的司机叫张伟26岁,平日里就是开着货车给一家服装厂送货,事发的那天,他也是为了赶工,凌晨三点便出门了,谁知竟与家人阴阳两隔了。知道张伟的情况之后,专案组越来越疑惑,大家发现了一个问题,小货车是张伟自己开的。

而且专案组也调取了高速路卡口的摄像头,车上压根就没第二个人,可他是怎么倒在自己开的货车前面的?难道是张伟自己走到车前面去的?可是他不在车上,按理来说车子应该是静止了,怎么可能车子自己发动撞人?难道还有另外一辆肇事车辆,只不过他最后逃逸了?警方调查显示,第一车道内没有任何其他车刹车的痕迹。第二,现场没有任何散落在地上的物件。第三,小货车的车身没有被碰到过。总结一句话,张伟的车肯定没出过车祸。

专案组决定查一查小货车本身,会不会是车辆自己出问题了。果不其然,很快他们发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地上有很多滴落的油,基本上判断就是因为是车辆漏油导致车辆可能动不了了。这么一来大家就明白了,张伟应该是主动把车停到了路肩上,那停车之后呢?专案组又通过另外一个细节,推断了接下来的情况。

专案组认为整个过程的应该是这样的,车子出现故障,张伟只好把货车停在路肩,自己下车查看,但是由于突然后方驶来一辆车,撞到了张伟的肩膀,结果张伟倒地撞到了头部,最终失血过多,失去了生命。所以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找到肇事车。专案组首先想到的当然是寻找案发现场的道路摄像头,所幸出事地点的后方2.5公里处的卡口拍下的照片非常清晰。

从现场伤员身上碰撞的痕迹来判断,小车肇事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撞击形成的痕迹不符合,应该是货车。这样一来,符合情况的只剩五十一辆货车。专案组迅速出动,先对五十一辆货车展开了排查。另外一方面,还有十二辆小车,专案组也试着联系了一下,因为小车一般都会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许会有车拍到了案发现场。

果不其然,有一辆小车拍到了案发现场,警方赶紧调取了记录仪上拍摄的画面,期待着能够获得有效的信息。车主说得没错,这确实拍到了张伟的车停在路边,但是却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高速路上车速较快,记录仪拍到的画面也是一闪而过,几乎看不清楚。但大家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辆车经过的时候,似乎张伟已经受伤。

张伟的车是3点33分路过的卡口,而带有行车记录仪的那辆小轿车,他经过卡口的时间是3点41分。在这个时间差里,警方锁定了28辆车,但司机已经去往了天南地北,警方选择了远程办案,与各位司机远程视频,看他们车辆的情况。当专案组排查到第20辆车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可疑点。首先可疑的是司机表示他当时看到了张伟的那辆货车,并且还有个小插曲。

当他靠近的时候,他觉得离张伟的车贴得很近,我向左猛打了一把方向,并且这个司机承认,当时他在操作时有点分神,在经过案发地之后,他特意进了服务区,换过驾驶员,还检查过自己的车,发现后侧的雨布有一点损坏。据查得知这辆货车是去往广西桂林。于是杭州警方联系了桂林交警,请他们协助调查。

很快这辆货车就被锁定了,交警也在现场对车辆开始进行仔细的查验。而结果可以说大有收获。在挂车的鹅颈部位的末端,发现了人体组织和血迹。除此之外,交警还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一个线索,就是一块黑布,就是死者身上穿的黑色t 恤的布料,而且这件t 恤上面确实有撕裂口。经过警方检测,发现血液与死者相符。

专案组迅速对当时开车的司机陈某进行了讯问,可他坚称自己真没撞人,陈某特意强调,他当时看到张伟的车之后,非常及时的打了方向盘,自己也完全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常。如果自己真的是肇事逃逸,那专案组找到他的时候,他为什么那么配合呀?而且他也没有洗车,调查时他也坦坦荡荡。陈某再三强调,如果当时他发现了,是一定不会离开的。

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这么写的,撞人的司机陈某在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长时间操作导航,未注意路况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但是死者驾驶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在难以移动的情况下,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人员也没有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之内,这些行为与事故的发生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就这起事故,双方均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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