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手船经验及船员工作注意事项
接船的一般过程
1. 买家根据自己的需要检索船舶中介或经纪人的报盘,选定船舶。
2. 买卖双方在经纪人协调下谈判并签订船舶买卖契约(MOA)“船舶买卖契约”目前市场上广泛使用“挪威格式93版”NSF93共分16大项详细规定了船舶基本资料、买卖价格、交船地点和日期、船舶检查、交船文件、交船状况、违约责任等内容买卖双方利益较平衡.但交易风险仍然很高,对于很少交易因而不大熟悉交易规则和潜规则的买方交易风险尤其巨大
3. 买卖双方开设”共同银行账户”买方支付船款10%的保证金到共同账户.
4. 买方安排专业人员或聘请验船师检查船舶状况,并出具验船报告.检查船舶状况获得的信息,这是买家二次压价和向卖家提出其它要求甚至从合约中脱身的重要依据。
5. 买方在时限内给卖方接受通知,必要时签署“备忘录”.
6. 买方派人跟船,熟悉船况
7. 卖方卖船文书准备完毕后,提交“船舶备妥通知书”.
8. 双方在约定时间、地点交接船舶船舶交接又
分为“法律交接”和“现场交接”
“法律交接”主要是买卖文书的签署、交接以及银行交割。
现场交接”主要是船舶的实物和技术交接。
接船的船员注意事项
一、接船前的准备
1、接船船员应尽早阅读船东委托验船师或跟船人员上船作初步勘验后提供的《勘验报告》、船舶技术资料等。另外通过各种渠道,如各船级社网站,各个PSC备忘录网站,equasis网站,船讯网等网站.对该轮的航区、船级、PSC检查记录,制造厂,船舶的主要设备情况,以及原船东和在船船员的基本情况等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做有针对性的相应的熟悉。
2、跟船船员的作用
跟船人员上船后,应对船舶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对本部门的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操作等逐步掌握,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图纸、资料应尽快熟悉。跟船过程中,应及时反馈船舶的实际情况。跟船结束前(交接船前)应熟悉、掌握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交接项目和内容。
根据跟船了解的情况,制定接船计划,以便使船员尽快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接船船员上船交接时,带领本部门的船员熟悉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并参与交接时各种设备的试验工作。
二、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1、如果接船工作不在船坞中进行,船东会安排在交接时进行水下检验,必要时大副和轮机长至少要有一人参与。登轮前,船长/大副对船体四周水上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并观察六面吃水,计算出拱垂值,按当时的压载情况确定船舶是否有扭曲、变形等。另外,如可能应对舵叶、固定螺丝等进行检查。
如果是在坞中交接,应认真地对船壳板、底板,以及各吸口、车、舵等进行检查。
2、登轮后,干部船员按制定的接船方案进行对口交接。
(1)交接时务必注意设备的状况、操作方法、图纸资料、产品质量证书等,尤其是图纸、证书的存放位置。
(2)对可以测试的设备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保存起来,为即将进行的验船和安全检查作准备(如:GMDSS设备的内、外测试,火警报警系统的测试等)。
(3)交接过程中如果有职务交叉的,相关接班人员先接下来后再移交。
(4)交接时,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必须进行试验。
(5)普通船员在一名接班干部船员的带领下,由一名交班船员介绍设备的操作等。
(6)大厨应对厨具、炉具进行验收,并对食品进行清理,如不清楚,不要乱用。
(7)所有船员在交接过程中,尽可能对设备先作简单标识,便于在短时间内学会各种应急设备、安全设备、生产设备的操作。
(8)船长应向对方索要AIS 和SASS密码(部分船舶设有或更改密码),保险箱密码等。
(9)尽可能争取交班船员的配合。接班时许多设备都要试验、测试,而船东的买卖合同不一定会订得如此详细,所以,必须争取交班船员的配合,让交班船员多介绍一些情况,尽量争取交班船员操作、演示,以了解各种设备的工作状况。
(10)如出现交班船员不配合的现象,不要和他们正面发生冲突,可以通过双方船东来协调。交班船员临走做一些小动作的现象也曾经发生过。
(11)按现状交接。当发现有些设备性能不好或无法工作时,不必和交班船员计较,只能按现状交接,但要尽一切可能要让交班船员认可实际情况,船东在做批注时是需要对方签字的。接班时发现的缺陷要及时汇总报告船长或船舶主管。
(12)换旗仪式。如船东在交接完毕后举行换旗仪式,船员穿戴要整洁、庄重,不可不修边幅,引起船东不满。
三、接船后的工作
1、交接后的情况汇总
交接完毕后,各干部船员应将无法使用(或有故障)的主要设备,缺少的证书、图纸资料,备件数量、燃润料存量等情况汇总给船长,由船长统一交给船舶主管,为船东在交接报告中批注和签字提供依据。
2、接班后的设备熟悉、训练和接受验船、安全检查
船员接班后,应在当天抓紧时间熟悉各自主管的设备操作、测试方法、应急设备试验等。同时尽快整理好说明书、产品证书等,把设备的型号、序列编号、到期时间(含电池)等内容摘抄下来,为第二天的验船工作做好准备。在验船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船员应主动积极配合验船师和检查官,树立服务船东意识。
3、接船的后期工作
(1)大副应尽快安排打开部分压载舱,对结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管。
(2)配合公司做好改船名、烟窗标志、载重线标志等工作。
(3)所有干部船员和水手长、机匠长应尽快清点材物料,开出急需的物料申领单,汇总后由大副、轮机长交船舶主管。
(4)各设备主管人员应尽快将设备、备件等进行造册登记,一份留船,一份报总管。
(5)设备主管人员应尽快阅读设备说明书,然后制定出的操作规程。部门长应安排人员尽快作好船上的各种标识,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准备。
(6)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安排自修或申请岸基支持,消除安全隐患。
(7)接船一个月内,船长应组织轮机长和大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出评估报告,交船舶主管。
四、接船后的检验工作
(一)验船准备工作
1.安排甲板部人员对全船的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印刷新的船名及船籍港。
2.根据需要安排对救生和消防设备的检验工作(如年检等)。
3.根据验船师的要求,安排船员提前打开部分压载舱的道门,以便通风后进行检验。
4.配合船级社认可的测厚公司进行测厚。
5.指导三副重新编制全船的消防、救生、防油污的应变部署表和床头卡。
6. 航行国际航区的船舶,指导船舶保安员编写船舶保安应变部署表
(二)船级社检验
验船师上船进行检验的项目如下:
1.确定需要送审的图纸,以便送审。
2.出具更改船名的证明(事实记录)。
3.对船舶消防控制图、完整稳性计算书、装载手册、配载仪、谷物装载稳性计算书、破损控制图、总布置图、系固手册(有的需要船旗国政府批准)、应急拖带手册等进行重新批准盖章。
4.如有必要,进行干舷的重新核定。
5.如有必要,根据新的测厚报告,重新进行强度计算。
6.如更换船旗,应重新申请吨位计算(如该船级社未获得授权,应直接向船旗国政府申请),更换ITC证书。
7.按船旗国政府的要求进行各种船舶结构和设备的法定检验。
8.船级社要求的船级检验。
9.验船师认为必要的其它检验。
(三)开通卫星通讯
交接后,原船东会停止该轮的卫星通讯(卫星通讯设备上会显示),通过船舶主管通知受委托的通讯费用结算公司办理登记并给出各个卫星通讯设备的识别码,同时要求立即开通各卫星通讯设备。
(四)无线电检验和GMDSS设备改码
在获得卫星通讯设备的识别码后(MMSI码在临时电台执照中有标识),即可进行无线电检验工作以及对GMDSS设备改码。无论如何,这项工作必须在验船师签发《无线电设备安全证书》(SR)之前完成。需要改码的设备包括;MF/HF设备、VHF设备、406无线电示位标、各种卫通通讯设备、SASS和AIS。
(五)船舶SMC的临时审核
1. 安排船员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做好船上体系文件的建档、船员培训等工作。如果体系文件到位、有SMS实施计划、各种空白报表齐全、船员有接受公司SMS培训的证据、干部船员对体系文件有一定的了解,就可以签发临时SMC。
2. SMC证书只有在所有其它船舶证书签发后,才能进行审核。
(六)入级船舶还应申请ISPS证书
在办理临时SMC的同时,应向船旗国主管机关申请CSR(连续概要记录),并向船旗国主管机关指定的代表机构申请临时ISSC(临时保安证书)。
(七)保险公司对船舶的检验
在船舶已经适航的情况下,船舶主管应尽早安排船壳险和P&I保险人的检验师上船进行检验。无论如何,该检验应在开航前完成, P&I保单、船壳险保单的原件应该存船保管。
(八)办理船员居住舱室符合证明(ACC)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办理船员居住舱室符合证明。应提前了解该船旗国的规定,并落实是否授权给船级社办理,如船级社有授权,应在申请验船时一并申请;如无授权,应直接向船旗国政府申请,通常在开航前做FSC检查时一起签发船员居住舱室符合证明。
五、开船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船舶所有证书是否齐全。
2.开航前的安全检查。
根据船旗国政府的要求,安排开航前FSC检查,并填写FSC检查报告。无论如何,应该对船舶进行开航前的安全检查,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消除缺陷。
3.填妥ITF要求的各种表格。在开航前根据船旗国政府的要求,填妥办理ITF船员手续所要求的各种表格,经船长签名和盖妥船章后带回公司交综合室,由公司综合室(或船东主管人员)送船员派出单位办理ITF手续,并由综合室(或船东主管人员)跟踪办理情况,及时将船员ITF合约(证书)送船。
4.根据船舶运营区域、航区申领航海图书资料。
5. 根据航次、航线情况合理补充粮食、燃油和淡水等。
6.制定船舶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在接管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爱的出发点在于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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