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奇案:女子伙同外人用银针将亲夫杀死,知府验白骨替死者伸冤
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天津府天津县有个商人叫刘铭,长年在外经商。他老婆王炜,独自一人在家带三岁的儿子。
一日,王炜吃了不干净的饮食,腹中疼痛不堪不说,还上吐下泻,接连吃了好几副药,都没什么效果。邻居宋大娘得知这个情况后告诉她,顺河街的针灸医生郑国锦医术高明,找他看看的话,可能就药到病除了。王炜没有办法了,只好去顺河街找郑国锦看病。
郑国锦二话不说,取出一支银针在王炜腹部轻轻扎了几下,王炜便恢复如初,于是对这个郑医生谢了又谢。郑国锦见王氏貌美,从交谈中又得知她男人常年在外经商,于是有意挑逗勾引。王炜也是落花有意,于是没要到几天,二人便搅在了一起,简直是如胶似漆。当时王炜的儿子刘黑娃还小,尚不明白这些男女之事。因此二人的私情,一直不为外人所知。
不久,刘铭从外面经商回来了。由于这小子常年在外,水土不服,营养不良,身子骨又十分羸弱,没过几天竟染上风寒,病倒在床了,基本上吃喝拉撒都要王炜照顾。王炜本来就看他不爽,加上有情郎在心中,于是更加讨厌这个刘铭,巴不得他早点儿去地府报道,那样她就会轻松许多。更重要的是,这小子死了之后,她就可以跟那个郑医生长相厮守了。
郑国锦看上了王氏的美色,听说了她的想法之后,便坏笑着说道,“我有个办法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送走。”
“什么办法?保不保险?”王炜虽然心狠,但还是比较胆小,她知道这件事情一旦败露,她也是活不成的。
郑国锦拍着胸脯表示,“绝对保险!”说完,他将嘴凑到王炜耳边一阵细语,王炜听了连连一阵点头。
当夜,趁刘铭睡着了之后,王炜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刘铭绑在床框之上,郑国锦则拿出银针在刘铭的“水分穴”上连扎三针。这个穴位是中医学上绝对禁止扎针的,因为会出人命的!刘铭被扎之后,立马就痛醒,嗷嗷大叫起来。叫声惊醒了在隔壁屋睡觉的刘黑娃,当时他并没哭闹,而是跳下床来,偷偷走到门边往门内一探究竟,当时他只看到郑国锦坏笑着从他父亲的肚子上拔出了一根银针。
银针被拔出之后,刘铭也不叫了,因为他当时就断气了。刘黑娃还不知道这个情况,以为父亲又睡着了,于是他也上床继续睡觉。到了第二日,刘铭被装入棺材,王炜哭哭啼啼找了几个人办了后事。又过了不久,王炜光明正大地改嫁,给郑国锦当了老婆,二人如愿以偿地在一起了,而刘黑娃,则跟着他伯伯刘长青一起生活。
刘黑娃渐渐长大,父亲临死前那晚的情景多次出现在他脑海中。一天夜里,刘铭更是投梦给刘黑娃,“我死得好惨啊,儿啊,一定要给为父的伸冤啊!”做了这个梦后,刘黑娃心中更不坦然,于是将这件事告诉了伯父刘长青。
刘长青早觉得王炜跟郑国锦不正经,可他没抓到他们的把柄,如今听说了这事儿,那还得了?赶紧去天津县衙告了官。县令算算刘铭已经死了好几年了,尸体肯定早就腐烂得只剩下一具白骨了,如果开棺验尸的话,肯定都查不出什么名堂来。只得将这件事报到天津府衙,请府上作出决定:这个案子到底是接还是不接?时任天津知府的是沈家本,他也估计刘铭的尸体早已腐化了,但他还是从北京借调了刑部有经验的仵作前来天津,帮助他们验尸。
据《洗冤录》中的《备考》章描述:如果一个人的腹部受伤,那么在他头顶囟门骨中心的部位会出现红色的血晕伤痕。《洗冤录疑难杂说》里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腹部受伤后,人自然猛烈憋气,“气血上涌”导致囟门处突出。经过开棺验尸,查明刘铭所剩尸骨的囟门骨中心部位确实出现了红色的血晕!由此可以推断,刘铭确实被郑国锦所害致死。
在铁的证据面前,郑国锦不得不交代了伙同王炜杀害刘铭的犯罪事实。事后,郑国锦和王炜皆被判凌迟处死,至于二人的财产,一半充公,一半归了刘黑娃。
郑国锦和王炜以为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不曾想,“人在做,天在看”,二人的阴谋毒计最终还是败露了,这真应了那句古话: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一旦时候到了,无论如何也是躲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