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基建借款的基本做法,你知道吗?

企业申请基建借款的基本做法,你知道吗?

基建借款,是指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工业、交通运输等企业,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向建设银行申请的借款。基建借款主要用于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购置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备件等流动资产;不应计入财产价值的应核销的投资支出和应核销的其他支出。那么企业申请基建借款的基本做法是什么呢?

企业申请基建借款的基本做法:

1、企业或企业筹建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生产能力、工程规模、施工时间、费用预算、投产时间、投资效果预测等,编制基建计划,办理贷款申请;

2、建设银行按照贷款合同,贷款给企业基建部门,基建部门单独立帐核算,企业生产部门与建设银行不直接发生财务关系;

3、企业基建部门将购建完成的各项财产和各项开支转交生产部门时,要作为企业生产单位向本企业基建部门取得基建借款入帐;

4、生产部门要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用投产后增加的利润、建设期间应交财政的收入等来偿还基建部门转入的借款,由企业基建部门归还建设银行;

5、企业不能按期用上述资金来源还本付息的,应由企业财务部门用自筹专用基金归还;

6、基建借款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购置为生产准备的专用工卡具、备品备件等流动资产,还可用于不应计入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价值,应予以核销的其他支出。还款时,一般要求先归还流动资产借款,再归还固定资产借款,最后归还其他支出借款;

7、企业用应交国家的利润、固定资金占用费和基本建设收入偿还基建借款时,其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价值相应的部分应转作“固定基金——国家固定基金”或“流动基金——国家流动基金”;企业用应交的折旧基金,或在不能按期偿还而用更新改造基金等专用基金偿还基建借款时,其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相当的价值应转作“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或“流动基金——企业流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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