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軍:“小説”的文類屬性與文體特徵(《漢書·藝文志》“小説家”的名與實之三)

以上臚列了傳世文獻中《伊尹説》《鬻子説》《師曠》等八家小説,以及出土文獻中《太原有死者》《志怪故事》《赤鵠之集湯之屋》等七家小説。

《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

按照《漢書·藝文志》“小説家”的命名立意,再順着《伊尹説》《鬻子説》《黄帝説》之類的命篇思路,我們擬從三個方面入手分析《漢書·藝文志》“小説家”的文類屬性與文體特徵:誰在説——考察小説的來源;説什麽——考察小説的内涵;怎麽説——考察小説的形式。

首先考察小説的來源。

班固認為前九家周秦小説來歷不明,多為“依讬”。九家小説中,班固注明“依讬”者有《伊尹説》《天乙》《黄帝説》三家;未注明“依讬”,但實際是“依讬”者有《鬻子説》《師曠》《務成子》三家,前者注明“後世所加”,後二者注明“非古語”,意即此三家小説皆後人所撰而依讬古人[1]。

何謂依讬?余嘉錫從學術發生與傳承的角度作了解釋:

況周、秦、西漢之書,其先多口耳相傳,至後世始著竹帛。如公羊榖梁之《春秋傳》、伏生之《尚書大傳》。故有名為某家之學,而其書並非某人自著者。

唯其授受不明,學無家法,而妄相附會,稱述古人,則謂之依讬。如《藝文志·文子》九篇,注為依讬,以其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時代不合,必不出於文子也。[2]

余嘉錫指出,後人著書立説,或“讬之古人,以自尊其道”,或“造為古事,以自飾其非”,至“方士説鬼,文士好奇,無所用心,聊以快意,乃虛構異聞,造為小説”[3],便有了《伊尹説》《黄帝説》之類小説。

《四庫提要辨證》

為何依讬?梁啓超從古書辨偽的角度進行分析:

研究漢志之主要工作,在考證各書真偽。……雖然,本志自身,其所收偽書正自不少,其故,一由戰國百家,托古自重,(例如“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炎黄伊吕,動相援附,二由漢求遺書,獎以利禄,獻書路廣,蕪穢亦滋,三由輾轉傳鈔,妄有附益,或因錯糅,汩其本真,四由各家談説,時隱主名,讀者望文,濫為擬議。

以此諸因,訛偽稠疊,辨别綦難。志中本注言“似依托”言“六國時依托”之類,頗不少。[4]

由此可知,“依讬”既是小説發生的重要動因,又是劉、班等人辨認小説文本的重要依據。又“周秦古書,皆不題撰人。俗本有題者,蓋後人所妄增”[5],故周秦九家小説題為《伊尹説》《鬻子説》《黄帝説》等,實皆後人所作而附會於伊尹、鬻子、黄帝等人。

《梁啟超全集》

以《鬻子》為例,《意林》卷一引《鬻子》云:“昔文王見鬻子年九十,文王曰:'嘻,老矣。’鬻子曰:'若使臣捕虎逐麋,臣已老矣;坐策國事,臣年尚少。’”[6]《史記·楚世家》云:“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7]《漢書·地理志下》云:“周成王時,封文、武先師鬻熊之曾孫熊繹於荊蠻,為楚子,居丹陽。”[8]

據此可知周文王時鬻子年事已高,不久即逝;周成王時鬻子已卒。而《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著録《鬻子》二十二篇,班固自注云“名熊,為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9],賈誼《新書·修政語下》亦引有鬻子與文王、武王、成王的問對七則,與班固自注相合。

則依常理可知,無論是道家《鬻子》還是小説家《鬻子》,皆為依讬,故黄震認為“此必戰國處士假讬之辭”[10],嚴可均認為“蓋康王、昭王後周使臣所録,或鬻子子孫記述先世嘉言為楚國之令典”[11],四庫館臣認為“不出熊之手。流傳附益,或構虛詞,故《漢志》别入小説家”[12]。

《鬻子箋證》

正因為周秦九家小説為依讬之作,缺乏可信度,實乃“街談巷語,道聼塗説”之類,故班固定性為“淺薄”“迂誕”。

後六家漢代小説,班固大多注明何時所作,源自何人。如《封禪方説》《待詔臣饒心術》《虞初周説》皆云“武帝時”,《臣壽周紀》云“宣帝時”;饒為齊人,壽為項國人,虞初為河南人。時年既晚,作者已明,小説真假不成問題。

但據作者身份來看,小説内容皆不本經傳。六家小説,除《百家》為劉向自撰[13],其他作者可歸為兩類:方士與待詔臣。

虞初為方士侍郎,《封禪方説》雖未明言何人所作,但既言“方説”,或即方士所説,當亦方士所為。沈欽韓云:“此方士所本,史遷所云'其文不雅馴’。”[14]楊樹達云:“方説者,《史記·封禪書》記李少君以祠社、穀道、卻老方見上;亳人謬忌奏祠太乙方,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膠東宫人樂大求見言方之類是也。”[15]

饒與安成為待詔臣,“臣壽”位次“待詔臣饒”、“待詔臣安成”之後,或為承前省所致,亦可作“待詔臣壽”[16]。

方士本指自稱能尋訪仙丹以長生不老之士,後泛指從事醫、卜、星、相等職業者。漢代以才技徵召士人,使隨時聽候皇帝詔令,謂之待詔。《漢書·哀帝紀》云:“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應劭曰:諸以材技徵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17]

清金陵書局刊本《漢書》

漢代自武帝迷信神仙方術,方士大行其道,多有待詔乃至身居高位者。《後漢書·方術列傳》云:“漢自武帝頗好方術,天下懷協道藝之士,莫不負策抵掌,順風而屆焉。後王莽矯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讖言,士之赴趣時宜者,皆馳騁穿鑿,争談之也。故王梁、孫咸,名應圖籙,越登槐鼎之任。鄭興、賈逵,以附同稱顯;桓譚、尹敏,以乖忤淪敗。自是習為内學,尚奇文、貴異數,不乏於時矣。是以通儒碩生,忿其奸妄不經,奏議慷慨,以為宜見藏擯。”[18]

所謂“懷協道藝之士”即方士,如王梁、孫咸、鄭興、賈逵諸輩。又《漢書·郊祀志》記載,元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奏議精簡祠置,“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詔七十餘人,皆歸家。師古曰:本草待詔,謂以方藥本草而待詔者”,“成帝末年,頗好鬼神,亦以無繼嗣故,多上書言祭祀方術者,皆得待詔,祠祭上林苑中。”[19]

故《漢書·藝文志》“小説家”中,方士與待詔名雖有異,實則相同,方士即待詔,待詔即方士。

換言之,漢代六家小説,除《百家》外,皆出方士之手。方士為幹謁人主而“奸妄不經”,迂誕怪異之詞充斥其間。

《中古文學史論》

王瑶先生説:“他們為了想得到帝王貴族們的信心,為了干禄 ,自然就會不擇手段地誇大自己方術的效益和價值。這些人是有較高知識的,因此志向也就相對地增高;於是利用了那些知識,借着時間空間的隔膜和一些固有的傳説,援引荒漠之世,稱道絶域之外,以吉凶休咎來感召人;而且把這些來依托古人的名字寫下來,算是獲得的奇書秘笈,這便是所謂小説家言。”[20]

從這個角度來看,出自方士的六家漢代小説與出於依讬的九家周秦小説性質一樣,皆“淺薄”“迂誕”,不本經傳。

接着考察小説的内容。

傳世文獻中的小説,《吕氏春秋》所引《伊尹以至味説湯》與《逸周書》所引《師曠見太子晉》兩篇篇幅較為長大,結構也頗為完整,當能較好地體現《伊尹説》與《師曠説》的原貌,故本文稍加詳叙;出土文獻中的小説,我們將重點分析放馬灘秦簡《太原有死者》與北京大學藏秦牘《志怪故事》。

《伊尹以至味説湯》開篇闡述了一個道理:賢主要想建立功名,必須得到賢人的幫助;而要想讓賢人盡忠職守,賢主必須待賢人以禮。

為了讓説理更加形象生動,説者以“湯得伊尹”這個故事為例説明賢主與賢人之間的傾慕;以“伯牙與子期”的故事為例説明賢主與賢人之間的契合。

《呂氏春秋新校釋》

表述這層意思之後,説者開始闡述另外一個道理:要想成就偉業,賢主必須成為天子。為了説明這個道理,説者借賢人伊尹之口以“至味”之道為例,鋪陳天下至美之物,如肉之美者、魚之美者、菜之美者、飯之美者、和之美者、果之美者、馬之美者等,闡明只有成為天子,方才具備享受天下至味的條件。

篇末再次闡述道理:要想成為天子,必須修成“聖人之道”。

在這篇文獻中,闡述道理是最主要的目的,是全篇的靈魂;叙述故事乃為闡述道理服務,是全篇的血脈;伊尹為“至味”鋪陳的名物長單,則是全篇的肌肉。

《師曠見太子晉》全文設置了一個簡單的故事框架:叔譽在與太子晉的論辯中落荒而逃,建議晉平公臣服於周,歸還聲就及與田兩地;師曠不信邪,決定親自去見太子晉一決高下。師曠與太子晉你來我往,坐而論道。

兩人一見面便唇槍舌劍,長達五個回合的辯難之後方才落座。(“師曠……稱曰”與“王子應之曰”凡五見)入座之後,兩人又注瑟放歌,仍然暗藏機鋒,之後師曠開始服軟,主動告退。告退之前師曠投石問路,想探尋太子晉是否有光復周王朝的野心,卻得到了太子晉明確的否認。

篇末話鋒一轉,以師曠給太子晉卜命而結束全篇,頗具戲劇性。不難看出,“師曠見太子晉”這個故事本身不是全文的中心,兩人之間的論難才是全文的重點,説者借叙述故事以闡述道理的思路清晰可辨。

《師曠》

傳世文獻中,寓理於事的小説還有《百家》。“門戶鋪首”條叙述的是公輸班因見蠡之伸縮頭頸而發明門戶鎖扣的故事,“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條叙述的是宋國因汲水救火而使池水乾涸,導致池中魚亡的故事。但兩者的最終目的是説理,前者闡述“閉藏周密”的道理,後者表明邪惡可能傷及無辜。

這幾篇小説具備一定的共同性,即在故事的包裹下表達説者的觀點。為了生動形象地闡述觀點,説者無一例外地藉助於叙述故事的手段,在娓娓道來的叙事中讓觀點自然呈現。

同樣是闡述道理,也有不藉助於故事而直接陳述的,《鬻子》兩則“政曰”,引用古代政典説明選舉官吏的道理。

前者説民眾是衡量賢或不肖的尺度,賢人能得到百姓擁戴,不肖者則被廢除;後者説民眾的地位是最低下的,但民眾可以用作選擇衡量官吏的標準,即官吏必須受民眾喜愛。《天乙》兩則“湯曰”也是如此。

前者闡述了明君與君子貴“學道”而賤“獨思”、明君“慎其舉”與君子“慎其與”的道理;後者闡述了君主應廣開言路,用心求道、取道、致道、入道、積道、樹道的道理。兩則文獻都没有藉助於故事,而是直截了當地闡述説者的主張。

除了為闡述道理而叙述故事之外,也有為考辨名物制度而作的叙事。《風俗通義》卷六所引《黄帝書》,叙述的是泰帝因見素女鼓瑟而悲,故改變了瑟的弦數的故事。卷八所引《黄帝書》,叙述的是門神荼與鬱壘的來歷。

《新書·胎教》與《大戴禮記·保傅》所引“青史氏之記”,記叙古代的幾種禮儀:胎教之道、養隱之道和巾車教之道。胎教之道,重點在於諸官各司其職,叙事非常詳細;養隱之道,重點在於懸弧之禮,名物非常瑣細;巾車教之道,重點在於養成教育,鋪叙相當完備。

《逸周書彚校集注》

《逸周書》所引《虞初周説》“羿射十日”“岕山”“天狗”“穆王田”四條,全為遠古神話故事。這幾篇小説中的叙事,目的不在於闡明何種道理,而在於解釋某些事物的由來,考證考辨名物制度的真相。

以上是傳世文獻中的小説。接下來再看出土文獻中的小説。

《志怪故事》與《泰原有死者》記載的是人死而復生的故事,反映了周秦時期的宗教信仰與方術習俗。

《志怪故事》中的“司命史”“白狐”“白茅”與《泰原有死者》中的“黄圈”“黍粟”“白菅”等名物以及死人的好惡與祠墓者的禁忌等行為,體現了周秦時期的喪葬制度。

司命是掌管人的生死壽命的神祗,《莊子·至樂》篇中莊周問骷髏曰:“吾使司命復生子形,為子骨肉肌膚,反子父母妻子閭里知識,子欲之乎?”[21]可見司命具有使人死而復生的能力。

《志怪故事》中的司命史公孫强不是神祗,應當是一個欲自神其説而依讬為司命的人,他熟知方術神迹或自稱有通靈的本領,乃巫師或方士之流。

白狐是古代靈獸,也是祥瑞之兆。《穆天子傳》云:“甲辰,天子獵於滲澤。於是得白狐、玄狢焉,以祭於河宗。”[22]

白狐打通洞穴進入墓室,使丹重返人世,寓意着白狐具有溝通冥界與人間的神力。

白茅是古代喪葬常見的祭品,周秦祭祀禮制中大量使用白茅獻祭禮神,方士亦將白茅視為召神降真與驅鬼除邪的法器。《晏子春秋》記載柏常騫替齊景公施展法術時“築新室,為置白茅”[23],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詰”篇亦曰:“人無故室皆傷,是粲迓之鬼處之,取白茅及黄土而灑之,周其室,則去矣。”[24]黄圈即黄豆芽。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

東漢靈帝熹平二年(173)張叔敬朱書陶否鎮墓文記載了類似的助葬之物:“上黨人參九枚,欲持代生人;鈆人,持代死人;黄豆、瓜子,死人持給地下賦。”[25]説明黄圈可供死人在地府中繳納賦税之用。

白菅即白茅,《志怪故事》説“死人以白茅為富”,説明白茅是財富的象徵。“䌛”即繇,即徭役。《泰原有死者》説“白菅以為䌛”,是説白菅可以抵充徭役。

據此可知,“黄圈”“黍粟”“白菅”等物品,均具有象徵財富的意義,死者擁有這些物品,便可以在冥間過上富足的生活,還可以繳納賦税,抵充徭役[26]。除了涉及喪葬儀式中的名物,兩篇小説還談及祠墓的行為規范與禁忌事項。

值得關注的是,二者有不少相同之處,除前面提及的死人都以白茅(白菅)作為財富的象徵外,都忌諱祠墓者在祭祀前哭泣(《志怪故事》“祠墓者毋敢哭”,《泰原有死者》“祭死人之塚,勿哭”),都忌諱祠墓者把湯羹澆灌到祭品上(《志怪故事》“毋以羹沃腏上”,《泰原有死者》“毋以酒與羹沃祭”)。

《志怪故事》出土於西北,《泰原有死者》則可能出自南方[27],不同地域中的復生故事有着如此眾多的巧合,這是否恰好説明此類文獻都出自相同身份、職業的説者——方士或巫祝之手?

《文選·西京賦》 “小説九百,本自虞初”薛綜注云:“小説,醫巫厭祝之術,凡有九百四十三篇。”[28]這兩個復生故事顯然屬於“醫巫厭祝之術”,是地地道道的小説。

《重刻昭明文選李善注》

《赤鵠之集湯之屋》没有出現“伊尹”之名,但簡文情節與“伊尹以滋味説湯”“伊尹去湯適夏”等傳説相符,又與《楚辭》“緣鵠飾玉,后帝是饗”[29]的記載吻合,故整理者認為簡文中的小臣即伊尹。

又,本篇與《湯處於唐丘》《湯在啻門》出自同一批簡,都是依讬伊尹表達説者的思想學説,或許即《漢書·藝文志》所録《伊尹説》二十七篇之軼文。

本文有兩個顯著的特點,體現了小説“街談巷語,道聼塗説”的特徵。一是濃厚的巫術色彩。赤鵠做成的羹能讓紝巟與小臣視通萬里;小臣被湯詛咒之後便昏睡路旁,口不能言;烏巫能知天命,可治療疾病,這些情節同樣屬於“醫巫厭祝之術”,因此簡文開頭“曰”前省略的説者身份當為巫祝。

二是鮮明的民間色彩。商湯貴為君王,伊尹亦是大臣,但簡文中的湯與小臣完全没有為君為臣者應有的格調,充滿着十足的世俗氣,如君王之小氣與暴虐,王后之貪吃與狡黠,小臣之卑微與怯懦,這比較符合民間視野中的君臣形象;小臣悲慘的遭遇與喜劇性的結局,也是民間喜聞樂見的格套。

上博簡《彭祖》與清華簡《殷高宗問於三壽》都是有關彭祖的早期文獻。

《彭祖》記耇老與彭祖對話。耇老本泛指長壽之人,並無確指,簡文作為專名,顯系依讬古人。耇老的身份似乎是大臣,奉“寡君”之命向彭祖請教治國方略。

彭祖先答以“天道”,耇老以“未則於天”為由避談天道,而“敢問為人”,請談人道。彭祖認為天、地、人三者彼此關聯,互為經緯,意即天道與人道密不可分。

耇老堅持“三去其二”,只談人道。於是彭祖分别“告汝人倫”“告汝□”“告汝咎”“告汝禍”,從人倫、□、休咎、禍福等方面系統闡述了他的人道思想。《殷高宗見於三壽》記殷高宗與三壽的對話。

《莊子集解》

“三壽”本來指三個不同的年齡階段,《莊子·盜蹠》有上壽、中壽與下壽之説。簡文中的“三壽”指三個具體的人物——少壽、中壽與彭祖,顯然又係依讬。全篇主要寫殷高宗與彭祖的對話,並通過對話闡述彭祖的思想學説。

殷高宗首先就“長”“險”“厭”“惡”四個理念發問少壽與中壽,是為鋪墊;接着繼續發問彭祖,在得到彭祖的回答之後,殷高宗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彭祖接續殷高宗的話頭,又進一步補充了自己的主張。殷高宗在領會了彭祖的觀點之後,又追問“祥”“義”“德”“音”“仁”“聖”“智”“利”“信”九個理念,彭祖一一予以闡述。

最後,殷高宗闡述了自己對“揚”與“晦”兩個理念的理解,並得到了彭祖的認可。值得注意的是,全篇充滿着濃郁的巫術色彩,尤以“君子而不讀書占”一段最為明顯。

《融師有成氏》對有成氏的描述同樣充滿着神話色彩,部分内容與《山海經》的記載非常類似。

最後考察小説的形式。

總體而言,《漢書·藝文志》“諸子略”的分類標準偏重於文獻的思想内涵,形式特徵非其關注的重點。但“説什麽”往往會影響到“怎麽説”的選擇,所以“小説家”的歸類,理應也有其形式特徵的趨同性。

梁啓超就主張“小説之所以異於前九家者,不在其涵義之内容,而在其所用文體之形式”[30]。他指出,“諸書與别部有連者,道家有《伊尹》五十一篇,《鬻子》二十二篇,此復有《伊尹説》《鬻子説》;兵陰陽有《師曠》八篇,此復有六篇;五行家有《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房中家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此復有《務成子》十一篇,考其區别所由,蓋以書之内容體例為分類也……道家之《伊尹》《鬻子》蓋以莊言發攄理論,小説家之《伊尹説》《鬻子説》,則叢殘小語及譬喻短篇也”[31]。

《梁啟超全集》

梁啓超此説的確能啓人深思,考察《漢書·藝文志》所録小説的形式,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根據前文可知,《漢書·藝文志》小説家所録小説大致包括説理、叙事、博物三種類型,而《伊尹以至味説湯》三者兼而有之,且篇幅頗為長大,結構亦相對完整,故下文以此篇為主,分析小説的形式。

從文體屬性來看,這是一篇論説文。全篇共四段,進行了四層論述。

第一層,説者提出賢主建立功名的根本在於得到賢人。

第二層,説者首先叙述賢人伊尹的出身以及賢主湯得到伊尹的經過,然後進一步深化前層觀點,强調賢主與賢人之間“相得然後樂”是建立功名的關鍵。

第三層,説者進而以伯牙與子期的故事為例,强調賢人與賢主的關係應當像伯牙與子期,賢主應當禮遇賢人。

第四層,説者首先叙述湯在朝禮遇伊尹,接着伊尹為湯講述天下最美的味道,並乘勢提出,只有做了天子才能享受天下最美的味道;最後更進一步,强調要想成為天子,必須修成聖人之道。

不難發現,四層論述步步為營,層層遞進,從第一層闡述賢主求得賢人的重要性,到第四層强調天子修成聖人之道的必要性,境界與格調已有很大提升。

再從論述的手段來看,説者融説理、叙事與博物於一爐,而將三者統攝成一個整體的方式,便是桓譚所言“近取譬論,以作短書”的“譬論”。所謂譬論,指用打比方的方式説理,使道理明白易懂。

《中國小說文體古今演變研究》

説者在論述事理的過程中,采用切近事理内涵的道理、故事或事物作比,以期形象生動地闡述事理。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云:“譬,諭也。諭,告也。凡曉諭人者,皆舉其所易明也。曉之曰諭,其人因言而曉亦曰諭。諭或作喻。”[32]王符《潛夫論》云:“夫譬喻也者,生於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物之有然否,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33]

諸子説理,大多以譬論方式,舉具有關聯性的道理、故事或事物類比。《管子》云:“召忽曰:'吾三人者之於齊國也,譬之猶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則必不立矣。’言三人不可異其出處。”[34]《墨子》云:“程繁問於子墨子曰:'……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税,弓張而不馳,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能至邪?’”[35]

前者以鼎之三足譬管仲、鮑叔與召忽三人對於齊國的重要意義,後者以馬駕而不税、弓張而不馳譬聖王不喜好音樂的不良後果。

就論述的策略而言,《伊尹以至味説湯》通篇采取了譬論的方式,且使用了兩層譬論,層累推進。外層的譬論是説者以湯得伊尹一事譬賢者得賢人之助,裏層的譬論是伊尹以天下之至味譬聖王之道。

在具體的論述過程中,説者借助於叙事,叙述了湯得伊尹的經過及伯牙與子期的相知;伊尹則借助於博物,鋪陳天下至美之物。

就論述的效果而言,經過兩層譬論,原本抽象的道理(如功名與賢良的關係、天子與聖人之道的關係),借助於叙事(如湯得伊尹、伯牙與子期)與博物(如肉之美者、魚之美者),變得形象生動,明白易懂。

《漢書藝文志通釋》

實際上“譬論”是《漢書·藝文志》小説家普遍使用的論述方式,除《伊尹以至味説湯》外,其他篇目中亦有迹可循,如《師曠見太子晉》師曠云“吾聞王子之語,高於泰山”,王子云“夫木當時而不伐,夫何可得”;《天乙》云“學聖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静思而獨居,譬其若火”;《百家》以“城門失火,殃及池中魚”的故事“喻惡之滋,並中傷良謹”的道理等。

其他幾篇小説因不見全帙,只剩殘篇,無從判斷總體的形式特徵,但據現存的條目來看,也大致可以歸於論説體(如《鬻子説》“政曰”論民與吏之關係)、故事體(如《黄帝説》記“泰帝破瑟”與“荼與鬱壘執鬼”,《虞初周説》記“羿射十日”等,皆屬神話故事)與博物體(如《青史子》所記胎教之道、養隱之道與巾車教之道皆屬名物制度考辨)。

以上我們從來源、内涵與形式三個方面考察了《漢書·藝文志》小説家的名與實,現在稍作小結:

首先,“小説家”的得名出於文獻分類著録的需要,主要依據為諸子學説的區劃,凡不便歸入九流者皆入小説家。

這造成了小説雖位列諸子十家,卻不登大雅之堂的尷尬,“棄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經”[36]。如《百家》是劉向編校《説苑》等書的副産品,因品質與《説苑》不符而被剔除在外,别集為一書。

姚振宗以為《百家》“蓋《説苑》之餘,猶宋李昉等既撰集為《太平御覽》,復裒録為《太平廣記》”[37]。這決定了小説家來源多樣、内容駁雜與體例繁蕪的本質特徵。明乎此,方可談小説。

《漢書藝文志講疏》

其次,班固以“小説家”作為文獻類目,承續了儒家、道家、墨家等九流的分類思想。

余嘉錫云:“若夫諸子短書,百家雜説,皆以立意為宗,不以叙事為主;意主於達,故譬喻以致其思;事為之賓,故附會以圓其説;本出荒唐,難與莊論。”[38]

這決定了小説以闡述思想學説為主,説者為闡明己意,會使用多種表達方式,如説理、叙事、博物,後人著述輯録,各有偏重,遂衍生了小説家的三種體例,即論説體、故事體、博物體。

第三,“小説家”的作者身份卑微,如稗官、方士、待詔臣之流,不為世人所重,不比九流作者身份顯赫,多為王官,如儒家出於司徒之官、道家出於史官;小説内容淺薄、迂誕,不本經傳,不比儒家、道家等高文典冊可以“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為“君人南面之術”,故人微言輕,價值低下,被視作小道,君子不為。

第四,“小説家”雖是君子不為的小道,但也有其價值功能。王者借助小説,可以觀風俗之盛衰,考朝政之得失。歐陽修云:“《書》曰: 狂夫之議,聖人擇焉。又曰:詢於芻蕘。是小説之不可廢也。古者懼下情之雍於上聞,故每歲孟春以木鐸徇於路,采其風謡而觀之。至於俚言巷語,亦足取也。”[39]

《歐陽修全集》

歐陽修將稗官采集小説比諸采詩官收集民情民意,大體不差,傳統小説也的確仰仗這種實用的價值功能才得以廁身於歷代官私書目之中。

作者簡介

劉曉軍,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發表過《中國小說文體古今演變研究》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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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漢書·藝文志》兵書略中注明“依讬”者還有“兵陰陽”之《封胡》《風後》《力牧》《鬼容區》等。

[2]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管子》,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608頁。

[3] 余嘉錫《古書通例》,第253~263頁。

[4] 梁啓超《〈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梁啓超全集》第八冊,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708頁。

[5] 余嘉錫《古書通例》,第203頁。

[6] 王天海、王韌《意林校釋》(上),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3頁。

[7] 司馬遷《史記·楚世家》,第5頁。

[8] 班固《漢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582頁。

[9] 班固著,顔師古注《漢書·藝文志》,第26頁。

[10] 黄震《黄氏日鈔》卷五五“讀諸子”,錢塘施氏傳鈔小山堂本。

[11] 嚴可均撰,孫賓點校《嚴可均集》卷五“文類三”,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73頁。

[12] 永瑢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十七子部雜家類一《鬻子》。

[13] 詳見劉向《説苑序奏》。劉向撰,向宗魯校證《説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1頁。

[14] 轉引自張舜徽《廣校讎略·漢書藝文志通釋》,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42頁。

[15] 楊樹達《漢書管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39頁。

[16] 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條理》卷二之下諸子略小説家曰:“案此次待詔臣饒、臣安成之後,或蒙上省文,亦官待詔者,當時皆奏進於朝,故稱臣饒、臣安成、臣壽。”

[17] 班固撰,顔師古注《前漢書·哀帝紀》,武英殿本。

[18] 范曄撰,李賢注《後漢書》,第1021頁。

[19] 班固撰,顔師古注《前漢書·郊祀志》,武英殿本。

[20] 王瑶《中古文學史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頁。

[21]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19頁。

[22] 郭璞注,洪頤煊校《穆天子傳》卷一,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第2頁。

[23] 晏嬰《晏子春秋》卷六,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53頁。

[24] 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91頁。

[25] 轉引自陳直《漢張叔敬朱書陶瓶與張角黄巾教的關係》,陳直《文史考古論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91頁。

[26] 參姜守城《放馬灘秦簡〈志怪故事〉中的宗教信仰》,《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5期;姜守城《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考釋》,《中華文史論叢》2014年第3期。

[27] 李零《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簡介》:“種種跡象表明,這批簡牘中的地名多與南方有關。如果這批簡牘真的是從南方出土,則文中死者不一定是隨葬簡牘的墓主。”

[28] 蕭統編,李善注《文選》卷二《西京賦》,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45頁。

[29] 《楚辭》:“緣鵠飾玉,後帝是饗。何承謀夏桀,終以滅喪?”朱熹注曰:“言伊尹始仕,因緣烹鵠鳥之羹、修玉鼎以事湯,湯賢之,遂以為相,承用其謀而伐夏桀,終以滅桀也。此即《孟子》所辨'割烹要湯’之説,蓋戰國遊士謬妄之言也。”參朱熹《楚辭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63頁。

[30] 梁啓超《〈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梁啓超全集》第八冊,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706頁。

[31] 梁啓超《〈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梁啓超全集》第八冊,第4726~4727頁。

[32] 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頁。

[33] 王符《潛夫論箋校正》,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26頁。

[34] 房玄齡注,劉績補注,劉曉藝校點《管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15頁。

[35] 畢沅校注《墨子·三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4頁。

[36] 房玄齡等撰《晉書·藝術傳序》,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67頁。

[37] 轉引自楊樹達《漢書窺管》,商務印書館2015年版,第218頁。

[38] 余嘉錫《古書通例》,第253頁。

[39] 歐陽修《崇文總目叙釋》,《歐陽修全集》,中國書店1986年版,第10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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