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果很严重!
虽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由于就业难,不懂法等多重原因,导致劳动者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导致公司在用工上并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不支付加班费等。我们今天重点说一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案例以及法律规定。
先看一则案例:张某2020年3月1日入职某电子商务公司,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1月初,由于公司订单减少,为了节省成本,公司口头通知张某双方于2020年1月31日终止劳动关系。张某觉得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公司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心里觉得很憋屈,于是在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决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那么,张某的请求会得到支持吗?
张某的请求想要得到支持,就必须证明张某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如果提交以下凭证,依然可以证实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所以张某请求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会得到支持。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要一直支付二倍工资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满一年时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此时是不需要再支付二倍工资了的,因此,劳动者如果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最多只能主张11个月,即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至满一年止。而且二倍工资差额实际上是为了惩罚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这种违法行为,所以虽然名为工资,但实际上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款,所以不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因此,劳动者注意了,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及时申请仲裁,以免过了时效,导致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