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房产登记名为配偶是否有资格参加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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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房产登记名为配偶是否有资格参加业委会?
问题描述:
房证上的名字是配偶,本人想参选业委会,是否可以?
解决方法一:
在房证上加名,约50元费用,一周左右时间取证。
解决方法二:
到公证处办房产公证房子是夫妻二人共有,取得公证书(费用约900元),符合其他条件可参选。
解决方法二的依据:哈市住房保障局官方回复
接收部门:住房保障局
主题: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资格
你好我想问一下有关部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加筹备组和业委会委员必须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吗?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只登记一个人的名,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业主当视为业主,配偶是不是也能够参加业委会的选举,如果不能是不是配偶的共同所有权就被剥夺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局(2017-09-13 16:30:35)
您好,根据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问题的询问答复》(哈人法工函【2017】2号),第二条:关于业主没有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上只登记夫妻中一人的名字,夫妻约定房屋为产权共有并经过公正,此种情况下购房合同上没有姓名的一方是否具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1款和《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或者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却基于继承、遗赠、合法建造、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屋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认定为业主,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是一个普通现象,如果在购房合同上没有姓名的一方能够提供公证等合法方式证明所购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就应当认定其为业主,如果再符合有关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就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参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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