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退休”值得尝试
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回应了延迟退休年龄问题,称人社部目前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参见《北京日报》2月27日第二版)
延迟退休问题迅速成为热搜话题。各大媒体在先要位置报道:延迟退休政策真的来了!同时,都强势推出了“选择性退休”的讨论话题。
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退休是铁定的了。那么,如何延迟呢?专家学者、社会大众都在纷纷建言献策。不久前,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提出的“选择性退休”引起广泛关注。其建议指出,实行“选择性退休”,实质是以可选择的退休年龄区间取代“一刀切”的法定退休年龄,其突出特征是“自主选择”。这个建议很亲民、接地气,得到不少人回应与认同。
笔者面临退休,近期也在关注和思考延迟退休问题。笔者所想到的是,在退休上不要绝对化、刚性化、一刀切,可采取灵活的柔性的渐进的做法,或者说是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后来看到“选择性退休”的建议,感觉这个概括很到位。事实上,选择性退休的做法已经在有的地方做了起来。笔者一个女同学有高级职称,按规定是55 岁退休。当她准备办理退休手续时,得到消息,她有高级职称,可以选择不退休,当然也可以选择退休。她最终选择了不退休,至今还在岗位上发挥其专长。
“选择性退休”究竟怎么进行顶层设置,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可先行试验,成功后推广。专家同时建议先行在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率先实行选择性退休政策。不妨就从这部分人先行做起。
退休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稳步推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行推出。“选择性退休”不过是顶层设计时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还应有其他相应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