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HR朋友,一年被告上了三次仲裁庭

前两天和几位HR朋友小聚,其中一位朋友吐槽,今年已经代表公司上过3次仲裁庭了,关键还都是在被告席。

作为HR,我们都能理解,特别是第一次站上被告席的那种瑟瑟发抖的感受。

然而,这一情况并不是我这个朋友的个别现象。

据《2014-2016年度全国劳动争议纠纷大数据报告》统计,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总数自2016年起大幅增长,较2015年增长57.3%。

人社部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3.1万件,同比上升3.3%,可见HR站上仲裁庭并不鲜见。

被告大多数不是什么好事,关键还总是被执行,不到诉讼不罢休。

据悉,今年上半年在审结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部分地区企业的胜诉率不足两成。

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主体及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争议进入多发期,劳动关系管理风险凸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防范劳资风险需要系统的预防策略。

1

知法不犯法,懂法不违法

防范劳资关系风险的前提是: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管理。

对于HR来说,对法规的了解和理解有三个层次:

一是不知。完全不知道法规还有这个规定,风险是最大的。

二是一知半解。了解基本的劳动法相关条款,但理解有误,自说自话,一旦发生相关的劳资纠纷,就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比如对培训服务期违约的理解不到位,安排试用期员工参加一个月的专项培训,须不知,员工试用期内离职是不能主张其支付培训违约金的。

三是准确理解。熟知法规条款以及实践争议点,同时对本地法规也非常熟悉,关注实际案例,与法律专业人士保持通畅的沟通交流。

然而,很多情况下不是因为HR不懂法,而是老板和管理人员不知法。

或许你也遇到过,老板任性的交待你:明天让某某从我面前消失!

或许你还遇到过,部门经理一句话甩锅:让某某明天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所以,HR除了自己要知法懂法,还要培训老板和管理人员知法懂法,讲道理若实在讲不通,实际发生一个案子就最能打动人,不妨建立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安全责任制来试试。

HR不必成为法学专家,但必须懂得遇到什么问题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风险。
2

建章立制,打好根基

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做好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依据充分是劳动用工管理的基础。

企业在建章立制工作方面有三个常见的问题:

一是无制度或制度缺失。有些企业还停留在人治的阶段,没有书面的制度文档或制度不齐全,以惯例来作为管理依据,有些制度只停留在制定者那里,没有公开,更谈不上民主程序。

二是制度制订程序不合法。制度制订过程中没有体现民主程序,无法举证制度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订而成,制度制订后缺乏共识或告知环节,或没有留存相应的证据。

三是制度内容不合法或不合理。制度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相冲突,或制度条款约定不明确有歧义,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内容,将统统被视为无效的制度。比如某企业规定每天上厕所几次,每次几分钟,这就属于不合理的制度内容。

如何合法合规制订规章制度?可以看下以前的这篇文章:企业如何制订规章制度才合法?

制度建设是劳动用工管理的基础,这个环节怕麻烦,以后你会更麻烦。

3

少一点人情味,多一点理性思维

制度规定都有,关键还在于落实执行。

比如,有个老员工,业绩一直不错,到了要续签合同,HR催了几次,这位老兄都愿意签,理由是签合同只是个形式,不重要,自己喜欢自由点。HR碍于老员工情面,没有一直追下去。半年后这位员工离开公司时,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这个锅只能是HR自己的。

具体工作中,防范风险的做法就是要求日常人力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防微杜渐,每个环节做到位,各个环节留下书面操作的记录,制造证据和固定证据,当然,这不是为了防范员工,这也是体现人力资源日常工作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作成果的产出。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少一点人情味,多一点理性思维”,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注重书面化操作。
4

多一点人情味,少一点僵化思维

劳资纠纷总是存在,在劳资纠纷处理前期,需要本着“多一点人情味,少一点僵化思维”,以寻求劳资双赢的原则来处理,注重化解纠纷,作为仲裁机构,也是支持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的。

一方面,劳资纠纷事实中,多以企业违规为多,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于有争议的条款或模糊有歧义的条款,仲裁和诉讼基本上按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判决;另一方面,仲裁和庭审耗时长,会消耗更多的管理成本,激化矛盾的同时带来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耗”的想法得不偿失。

因此,除了过度利益诉求的劳资纠纷外,作为企业方,在劳资纠纷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人本化沟通,换位思考,避免矛盾激化,尽量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不是所有的劳资纠纷都需要或有必要走到仲裁和诉讼的地步。
5

共建诚信职场,向“碰瓷”说“不”

劳资纠纷中,员工的合法权益与过度利益诉求并存,也出现过“职场碰瓷”的现象。

其实,做企业的老板,有时候还挺苦逼的。

前次看新闻,某单位女员工入职一个月后发现已怀孕,期间多次病假,产假休完申请离职,在公司前后一年多时间没上几天班。

记得也看新闻报道过,有极个别的专业职场碰瓷者,专门找你企业存在的制度漏洞攻击,收入还不错,企业自身劳动用工制度漏洞太多,给了个别人可乘之机。

对于一般员工来说,相信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诉求,不排除有些员工自己不了解相关法规制度,还有少部分被网络媒体、所谓的法律专家等蛊惑,进行过度的利益诉求。

作为员工,需要做到基本的诚实信用,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合理预期自身权益,正确认识诉讼的风险,和企业一样,也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对于恶意碰瓷者,有赖于企业间共同营造良好的诚信职场环境,通过背调,离职证明等必要的验证方式,让这些职场机会主义者无所遁形。

RECOMMEND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