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卫灵公篇(七)
15.07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失
《说文》:失:纵也。从手乙声。式质切。
《约注》:失:段玉裁曰:“纵者缓也,一曰舍也。在手而逸去为失。”舜徽按:失之言弛也。谓手中有物,稍弛解即抎落也。许以纵训失,纵即弛解,犹今语云松手耳。
《玉篇》:失:舒逸切。《说文》云:“纵逸也。”《周书》曰:“时哉弗可失。”
汉字“失”金文从手,像有物从手中滑落之状,会遗失之意。小篆从手乙声,隶变作“失”。林义光《文源》认为“《说文》云:'失,纵也,从手乙声。’按,'乙’'失’不同音,乙,抽也。从手,从乙,自手中抽去之也。”王筠《说文句读》:“失,纵逸也。依《玉篇》引补,《兔部》'逸,失也。’此不直用转注,而以纵字定之者,为逸字义多,恐其疑似也。”本义为自手中舍去或自手中脱去,作不慎丢掉之义,引申为遗失、丧失、损失,又引申为过失、过错等。
前一章通过史鱼的直如箭和遽伯玉的卷而怀之,让人们体悟“言忠信,行笃敬”的行道之品德,把握“忠、笃”行道的知世应变之智,掌握“直矢、卷怀”的行仁、护道的抉择之善。本章承接前章的行道知世应变之智,通过“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的教导,让人们体悟史鱼的直矢之道和遽伯玉的仕怀之道,从而把握君子的施教善导之智,掌握“知人、知言”的弘仁、守道的明达之善。
老师说:“仁德君子的行动是落实在'言忠信,行笃敬’之上的。要做到言语忠诚信实于道义,行为笃厚恭敬于道义,就必须以言说为交流沟通的桥梁,审察心志几微以辨其性义所好而善导,审度心志气量以明其本源所向而随教。因此,君子贵知人识人而察几择时以善言随教。如果可以给予善言随教让其明道义大局,而没有给予其善言随教,则会让善言失去教化善导本有的作用而失人于言。如果不可以给予知性明本的善言随教,而自以为是地给予所谓的善言以教,则会让善言失去本有的善导对象而失言于人。惟有智慧的仁人,才会辨其心志性义,明其气量本源,适时择言以善导随教,而不会失人于言,也不会失言于人。”
本章需要注意“失人”不是失掉人才,“失言”不是说错了话浪费言语。“可与言而不与之言”是指本该通过善言的善导,让其明晓道义之所向,能达成教化引导向善的功能,而没有进行善导,使得善言失去了本有的教化引导功能,而错失了本该可以教化的人。“不可与言而与言”是指自以为是的善言,在不适当的时间和场合,而给不适合的人进行了言说教导,使得善言没有发挥其本有的随教善导的作用,而失去了善言的功能。本章是承接前面几章的教导,重点是期望人们在礼崩乐坏之时,能明君子之职责,担当起君子本该担当的重任,让人们从史鱼的直矢之道和遽伯玉的仕怀之道中,体悟君子的施教善导的言说智慧,把握言说的教化善导功能,掌握言说善言的对象、时机、场合的言说之几。对此,徐幹在《中论·贵言》中有详细的阐释:“君子必贵其言,贵其言则尊其身,尊其身则重其道,重其道所以立其教;言费则身贱,身贱则道轻,道轻则教废;故君子非其人则弗与之言。若与之言,必以其方:农夫则以稼穑,百工则以技巧,商贾则以贵贱,府史则以官守,大夫及士则以法制,儒生则以学业。……故君子之与人言也,使辞足以达其知虑之所至,事足以合其性情之所安,弗过其任而强牵制也。苟过其任而强牵制,则将昏瞀委滞,而遂疑君子以为欺我也。不则曰无闻知矣,非故也。明偏而示之以幽,弗能照也;听寡而告之以微,弗能察也,斯所资于造化者也。虽曰无讼,其如之何?故孔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夫君子之于言也,所致贵也,虽有夏后之璜、商汤之驷,弗与易也。今以施诸俗士,以为志诬而弗贵听也,不亦辱己而伤道乎!是以君子将与人语大本之源,而谈性义之极者,必先度其心志,本其器量,视其锐气,察其堕衰。然后唱焉以观其和,导焉以观其随。随和之征发乎音声,形乎视听,着乎颜色,动乎身体,然后可以幽而步远,功察而治微。……大禹善治水,而君子善导人。导人必因其性,治水必因其势,是以功无败而言无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