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助读(二十三)
《水浒传》助读(二十三)
第二十七回 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 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
补充注释:
P235令史:宋元以来官府中胥吏的通称。
雪案攻书:东晋京兆人孙康,好学,家贫无油点灯,在冬天曾经映照着雪的反光伏案读书。后孙康做官做到御史大夫。成语“囊萤映雪”中的“映雪”讲的就是孙康的事迹,常用以形容勤奋好学。
衢(qú):大路。
攀辕截镫:也作“攀辕卧辙”。是指历史上不少循吏(守法循理的官吏),在工作调离时当地百姓相携挽留他的动人情景。
黄堂:古代州郡太守都在厅事墙上涂饰雌黄,以驱邪消灾,故称其厅事为“黄堂”。也泛指知府。
龚黄:指汉代良吏龚遂、黄霸。龚遂,字少卿,山阳南平阳人。于昌邑王刘贺府任职,贺行多不正,遂多次引据经义,陈述祸福,谏争忘己。贺废为城旦。后遂为渤海太守,正值饥荒,单车至郡,开仓济贫,劝民农桑。民皆卖剑买牛、卖刀买犊,境内大治。《汉书》有传。黄霸,字次公,淮阳阳夏人。少学律令,历河南太守丞。当时吏尚严酷,而霸独用宽和为名。后尝因事入狱,狱中习《尚书》。出狱后为颍川太守、扬州刺史,得吏民心。官至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汉世称其治民为第一良吏。《汉书》有传。
P236凌迟:古代的一种酷刑。历代行刑之法不一,但求使被杀之人极为痛苦的慢慢死去。有的先将犯人肢体斩断,后割咽喉处死;有的以刀剐头、脸,断手足,剖胸腹,再砍头。《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骿,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也作“凌持”、“陵迟”。
孟州:地处河南省西北部,为焦作市代管县级市。宋代属济源郡节度。
P237抹过:拐过,绕过。
槛(jiàn):栏杆。
辘轴(lùzhóu):当是碌碡(liùzhou),一种用石头做成的圆柱形农具,用来碾平场地或碾压谷类。也叫石磙。
坌(bèn):同“笨”,蠢笨。
积祖:祖祖辈辈,历来,素来。
P239种菜园子:指的是人,种菜的园丁。
数(shù)珠:即念珠、佛珠。是佛教徒诵经念佛时用来收心计数的成串的珠子,一般为一百零八颗。
断句指导:
P239正数第三行: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僧行”就是僧们,指的很多僧人,不是一个。
倒数第一行:却是如何了/起这片心?翻译过来就是:那是为什么了就起了杀心了?
重要订正:
P235第三行“不记其数”,我们现在的规范写法是“不计其数”。中学生不要因为读名著而受其害。本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段匹”,实则应该是“缎匹”。一定要注意。
P236最后一行:“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开头第一句断句有问题。
“道”是古代的行政区划名称,相当于现在的省。不可能说“这岭是孟州省”。所以,应该把第二句开头的“岭”字算在上句末尾,变成“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