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又出新规,8月1日开始执行!网友:电动车要求比汽车都多

现在的电动车市场,相比往年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区别。

往年卖车那都是在赚钱,现在做生意除了不怎么赚钱,可能还得被罚钱,而且罚的数目还不小。这不,又一个新的罚款政策来了。

一、8月1日新政策,这么干罚款5000

近日,广州深圳那边传来消息。深圳将于8月1日开始执行《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除了对市民的骑行权利予以保障,也少不了相应的罚款项目。

其中与经销商息息相关的,就是涉及伪造、变造备案号牌的情况,将重罚5000元。其实就是不允许经销商在销售时使用假牌、套牌给消费者,也不允许消费者使用假牌、套牌上路,否则将面临罚款。

前段时间,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最高罚款1万的消息刚传出来,同样是8月1日执行。同时全国众多城市都在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大检查,可见8月1日开始,行业又将迎来一波新的政策与整治。

二、罚款问题大盘点,商家须知

新国标之前,行业确实处于粗犷且无序的发展状态,毕竟那时候基本属于无管理状态,不管是对电动车的改装也好,有无号牌也好,都没有任何的管制问题,这也让许多经销商养成了比较不规范的操作模式。

新国标后,全国开启电动车市场严管与整顿,相对而来的正是针对各类情况的罚款。在此战略君给经销商朋友简单盘点一下,涉及商家的,平时最有可能触碰到的罚款问题。

改装、拼装、加装:罚款金额5千-5万元

目前市场最常见的就是改装问题,全国涉及电动车的新政,都少不了针对改装方面的内容。许多省市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销售无3C认证产品:罚款金额5万-20万

在新国标执行的同时,3C认证也成为行业的强制性要求,且3C认证罚的很重。根据国家明确法律法规: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销售“三无”电动车:处于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

三无产品往年在行业极多,也就是所谓的白皮车,但新国标后对此有了明确的规范,根据《产品质量法》: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无证回收处置废旧电池:罚款金额100万-500万

废电池是所有经销商、维修师都在运作的主要利润点,但现在囤积数量不得超过3吨,时间不得超过90天。新固废法规定: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乱停放乱充电:罚款金额2千-1万元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这些就是全国经销商朋友在日常做生意时会遇见的一些罚款政策与问题,希望大家都能了解清楚,并给予重视。

结语

罚款已经成为市场整治和规范的重要手段,而且金额不小,甚至有些天价罚款,这也是为了让产业快速步入正规化的必经过程。有商家表示,现在卖电动车比卖汽车要求都多、更严格,总之商家需谨慎经营,规范经营,来避免这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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