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的奇案,丈夫怀疑妻子,砍下人头报官,却害了自家小姨子

清光绪年间,山东淄川县城郊有一个小村子,村里有一户陈姓人家,父母十多年前病逝后,丢下两个儿子相依为命。哥哥以务农为生,也做一点小生意,弟弟专心读书考功名。经过多年积攒,哥哥终于辛苦攒下一份家业,娶了城里一户开杂货铺人家的女儿方氏为妻。哥哥娶妻之后,家事由方氏一人操持,陈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方氏是小户人家的女儿,不仅长得貌美还温柔贤惠,操持家务更是一把好手。长嫂如母,方氏对小叔子非常关心,平日里与丈夫粗茶淡饭,把好吃好喝的留给弟弟。哥哥见妻子对弟弟很好,心中甚是欣慰。这原本好好的一户人家,却因为一个无赖闹出了人命。

村里有一个光棍叫王干,见陈家日子越过越好心生眼红嫉妒,又垂涎方氏貌美早已心怀不轨,一有机会就在陈家哥哥面前说方氏对弟弟好过了头,弟弟知书达理又年轻俊俏,哥哥长年在烈日底下操劳,皮肤黝黑且大字不识一个,方氏与弟弟肯定有私情,陈家哥哥为他们创造了一切却被他们背叛,他真为陈家哥哥不值。

陈家哥哥起初并不搭理王干的鬼话,但禁不住王干接二连三地挑拨,他开始怀疑起妻子和弟弟来。王干见陈家哥哥动心,便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以此检验弟弟和妻子是否真有奸情。陈家哥哥在心里盘算:若弟弟和妻子真做出了对不起他的事情,他就大义灭亲杀了他们。

有一天,哥哥借口出门做生意,告诉妻子方氏和弟弟他大约十天后才会回家,让弟弟和方氏管好家务,地里的庄稼记得请人去挑水灌溉,旱死在地里就可惜了。哥哥离家之后,家里只剩下了方氏和弟弟两个人。此时他们并不知道,出门“做生意”的哥哥就躲在附近等待着他们上套。

第二天晚上,哥哥悄悄回到了家中。昨天离家之后,他到城郊里一个小店里躲起来。当天由于睡过了头没有回家,于是在第二天晚上才悄悄返回家里,想要看看方氏和弟弟究竟有没有私情。如果弟弟和方氏真有私情,他就冲进去杀死他们。哥哥杀人是有这个胆子的,因为按照《大清律例·刑律·命案·和奸》规定,“丈夫现场杀死奸夫和奸妇的,丈夫无罪。”

陈家哥哥翻墙进了围墙,他趴在自家墙根偷听,发现屋里传出男女调笑之声,陈家哥哥霎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心想冲出去砍死二人,但又担心自己一个人敌不过他们两个,便在屋外憋到了下半夜。夜深人静,等到屋里传出鼾声之时,陈家哥哥拿起一把锋利的菜刀摸到床边,一把撸起帐子举起菜刀如砍瓜切菜一般,瞬间砍下了两颗人头。

陈家哥哥砍下两颗人头,随手把血淋淋的床单撕成两半,把两颗人头一裹丢进粪箕里。趁着天还未亮,陈家哥哥挑着两颗人头直奔县衙报官。那把砍人的菜刀,也一起丢在粪箕里拿去县衙作证。陈家哥哥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他又怒又气又有点宽慰,他恨弟弟和妻子背叛了他,此时的他并不觉得心中愧疚。

正好这天县城赶集,大街上人来人往,来往的商贩热闹非凡。陈家哥哥挑着两颗人头走在大街上,鲜血顺着布包渗出滴了一路,一把沾满鲜血的菜刀丢在粪箕里非常扎眼。这一幕吓傻了不少赶集的人,人们原本以为他是一个屠户挑着两颗猪头来赶集。但很快人们发现两颗头颅露出了黑色长发,分明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陈家哥哥挑着两颗人头来赶集,这真是前所未见的稀罕事情。众人围拢过来,一路跟着陈家哥哥往县衙方向走去。

陈家哥哥只顾着往前走,不料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发现是妻子方氏的弟弟方勇,方勇忙问姐夫为何杀人?陈家哥哥把担子往地上一放,指着人头对小舅子说道:“我把你姐杀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还有这个男人,他是我的弟弟!”

小舅子方勇听罢,觉得这是天方夜谭,忙对陈家哥哥说:“姐夫,你这说的是鬼话吧,我姐姐昨天回家了,刚才我出门她还在家中,你怎么能把她杀了呢?”陈家哥哥心中一惊,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如果小舅子说的是真话,他根本不可能杀了方氏。就在此时,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的出现差点让陈家哥哥吓得昏死过去。这个人正是他的亲弟弟。弟弟说道:“哥哥,我在这里,你挑着两颗人头要去哪里?”

陈家哥哥此时吓得浑身筛糠一般,他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以为自己大白天见了鬼。他用颤抖的手扯去粪箕里包着人头的床单,发现人头果然不是弟弟和方氏的。此时衙役接到百姓报案,前来将与案子相关的人员一并带去了县衙。

县令升堂审案,仵作现场验尸,发现两颗人头分别是陈家的小姨子方翠云和村中青年郝大山的。方翠云是方氏的妹妹,年仅十八岁。郝大山是村中的光棍,是陈家弟弟的朋友。县令杖责哥哥,哥哥说出了疑心弟弟与妻子出轨,故而撒谎出门做生意,半夜失手杀人的实情。

县令又审问陈家弟弟、方勇和路人,众人的说辞基本一致。县令又让人找来方氏对质,方氏来到大堂之后,这才知道家里出了大事。方氏看着妹妹的人头放在地上,顿时放声痛哭起来。在得知丈夫杀了妹妹后,她不顾一切地扑过去痛打丈夫。陈家哥哥此时知道铸成了大错,他心中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了。

县令又提审了弟弟,弟弟抹掉眼泪之后,说出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那天哥哥出门之后,弟弟觉得自己与嫂子独处一室,恐怕招来乡民非议,污了哥哥的清白,于是便雇来一辆马车把嫂子送回了娘家。弟弟送走方氏之后,因为自己不会做饭吃,于是便到邻居郝大山家里搭伙吃饭。郝大山与弟弟关系熟络,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

第二天下午,弟弟正在家中读书,嫂子的妹妹方翠云突然来到了家里请求住宿。方翠云是方氏的妹妹,夫家在隔壁村,由于与婆婆吵架赌气出走,所以来到陈家请求住几日。弟弟见方翠云前来请求住宿,心中很不情愿接纳她,于是忙说方氏已经回娘家了,孤男寡女在家中很不合适,让方翠云自己想办法。方翠云自然不愿离去,一再央求弟弟收留。

此时突然下起了大雨,大雨淹没脚踝,方翠云站在陈家屋檐下哭泣,哀求陈家弟弟将她收留。陈家弟弟见方翠云着实可怜,又担心她离去后出现意外,于是准许她在家中留宿。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陈家弟弟晚上去朋友郝大山家里住一晚。当天晚上,郝大山请陈家弟弟喝酒到深夜才睡去。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陈家弟弟醒来后赶紧回家去看方翠云离开了没有,结果在街上就遇到了挑着人头去报官的哥哥。

县令听了陈家弟弟的说辞,又询问了方翠云的丈夫和邻居,证实了方翠云昨日与婆婆吵架离家的事情。县令经过仔细观察和询问邻居,得知了方翠云与婆婆吵架的原因。原来方翠云与人有私情,婆婆认为方翠云坏了门风要求儿子休了她,方翠云不服与婆婆吵嘴,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方翠云脾气暴躁且行为不受管教,经常和婆婆、丈夫争吵,村民们都认为她品德不佳。

县令又问弟弟,昨夜喝酒时是吃饭之前还是吃饭之后,弟弟说是吃饭之后。县令又问他昨夜是否还记得几时睡去?弟弟说昨夜他多喝了几杯酒,什么时候醉倒也不知道。今天上午一觉醒来才发现自己睡过了头。县令问弟弟昨夜是否把方翠云在家里住宿的事情告诉了郝大山?弟弟说他与郝大山无话不说,昨夜的确把方翠云来陈家住宿的事情告诉了郝大山。

县令结合上述种种情况,宣布此案告破,案情经过如下:

陈家兄弟相依为命,哥哥娶妻方氏之后,方氏对待弟弟很好,村中无赖王干眼红嫉妒,不断向哥哥进谗言诬陷方氏与弟弟有染。哥哥听信王干谗言,设下了一个圈套检验弟弟和妻子对自己是否忠诚。哥哥假意出门经商,实则躲在城中住了一晚,第二天返回家里窥探。

那天上午,哥哥出门之后,弟弟怕惹来非议就雇车把嫂子送去了娘家。下午临近傍晚时,方氏的妹妹方翠云与婆婆吵架来到陈家投宿。弟弟起初拒绝方翠云投宿,后来由于天降暴雨,不得不收留了方翠云。方翠云在陈家留宿,弟弟去隔壁郝大山家里住一晚。弟弟与郝大山关系很好,几乎是无话不说的朋友。弟弟吃饭时并没有说出方翠云来家投宿之事,吃完饭闲聊时才说出了方翠云投宿一事。

就在此时,光棍郝大山心中便打起了坏主意,于是搬来酒与陈家弟弟对饮。郝大山将陈家弟弟灌醉后,悄悄来到陈家并摸进了方翠云住的房间。方翠云与郝大山在房中欢笑,却不知道陈家哥哥已经来到了墙外偷听。当时黑灯瞎火的,陈家哥哥看不清楚房中之人是谁,听不清楚说话的人究竟是谁,于是头脑发热的他认定二人就是妻子和弟弟。

半夜里,当郝大山与方翠云睡熟之后,陈家哥哥拿起一把锋利菜刀摸进房间,揭开蚊帐几刀就砍下了方翠云和郝大山的脑袋。砍死二人之后,陈家哥哥把床单撕破包着头颅,天还没亮就挑着头颅去县衙报官。陈家哥哥万万没有想到,他砍死的人不是妻子方氏和弟弟,而是郝大山和小姨子方翠云。陈家哥哥挑着两颗人头在集市上招摇过市,很快就被百姓围观。此时小舅子方勇、弟弟在集市上发现了他,陈家哥哥这才知道杀错了人。

此案经过就是这样,方翠云与人私通,这个人是不是郝大山?从现场情况来推断是有这个可能的,当然郝大山与方翠云临时起意也是有可能的。二人已经被杀,这个细节对此案来说意义不大。二人具体关系如何,没有必要深究了。

陈家哥哥因为嫉妒和多疑杀人,却不知弟弟光明磊落、妻子也是忠贞不二。无赖王干也着实可恶,眼红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就从中使坏。陈家哥哥杀死了小姨子和郝大山,已经犯下了死罪。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规定,县令将陈家哥哥判为斩首上报上司核验。

上司在判定此案时认为,陈家哥哥虽然杀人,但始终属于误杀,而且陈家哥哥本性不坏,主要是被王干唆使煽动才犯下此错。方翠云与丈夫和婆婆争吵,又与郝大山私会,实属不孝、不忠之举,方翠云与郝大山二人被杀并不冤枉。鉴于种种情况,上司将陈家哥哥的死刑改判为杖责五十、流放一千里并给披甲人为奴三年。而对于唆使杀人的无赖王干,则杖责二十大板,并拷枷示众三日,以示训诫。

此案自此结案,陈家哥哥因为嫉妒杀人,差点搞得家破人亡,结果害死了小姨子和郝大山。此案告诫后人,远离身边的小人,不要被谗言和嫉妒迷惑了眼睛。那些怂恿你积极做坏事的人,很多人都包藏祸心,稍不注意你就坠了圈套之中,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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