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我不是药神》的三处BUG,第二个设定很牵强

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4天票房过10亿,豆瓣评分9.0,有57.9%的观众打出五星,35.4%的观众打了4星,可以说是近年来口碑最好的国产电影。由于影片聚焦慢粒白血病患者,在故事中直指人性,极具现实意义,在故事之外有巨大的社会反响,因此显得更为难得。

但是,没有电影是完美的,再出色的电影也会在剧情、在人设或在置景色等方面有bug,《我不是药神》同样如此,那么下面讨论一下《我不是药神》3处还算明显,但无伤大雅的漏洞,也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相信能帮助观众更加理性的观影,我们不肆意抹黑,但也不神话《我不是药神》。

BUG1:说不通的年代背景

《我不是药神》以“药侠”陆勇为原型,在开发剧本之前,编剧找到陆勇,得到了陆勇的授权,基于对故事原型的尊重,影片中很多细节上的东西都尊重陆勇,没有胡编乱造,陆勇在采访中说,他看了样片之后,对徐峥饰演的程勇被警察追捕有疑虑,所以要求出品方在片尾加了现实中的他。

那么电影中对于年代的设定就很好理解了,为了更接近现实中的陆勇,影片年代设定应该是在2000年初,比较明显的标志是有大屁股的CRT显示器,用翻盖手机,出现的QQ对话框也是老版本的对话框,在人民币版本上的设定也都很注意,而现实中的陆勇恰好是2004年建了qq群,开始帮患者代购印度药,所以这部分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问题出在陆勇不是开始代购药就马上被警方盯上,知道2014年因为在网上购买信用卡,才被警方注意,这中间的跨度差不多10年。但是为了更好的把握节奏、有戏剧张力,《我不是药神》将整个事件进程压缩到两三年的时间,但现实中2009年的两会上李本公才提交了格列卫进医保的建议,而故事发生地的上海,知道2016年底,社保局、计生委等部门才下发通知,称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将慢粒白血病用药纳入医保,其中包括易瑞沙、美罗华、格列卫等药,而电影中程勇入狱两年多提前释放,就已经得知格列卫纳入医保。不管怎么说,《我不是药神》里的背景设定都是有矛盾的。

BUG2:吕受益的死

影片中每一个出场的角色都很重要,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是现实中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缩影,没有优渥的物质条件和很好的经济来源,面对高昂要价的压力,想方设法寻求仿制药,最后当程勇关闭了仿制药的购买通道,就相当于要了吕受益的命,让他丧失了活下去的希望,最后死去。

吕受益这个人设能给观众带来很大触动,他的去世是一个泪点,也促成了程勇态度的前后变化,吕受益死后程勇开始不管不顾的代购仿制药,帮助更多白血病患者,甚至亏钱卖药给他们,从而达到了伟光正的人物形象。但这样的设定合理吗?

根据电影的剧情,五个人组成的小组,在前期的代购药过程中赚了很多钱,程勇父亲血管瘤近10万元的手术费不过是毛毛雨,到他收手之后,用赚的钱开了厂,买了豪华轿车,说明他们确实赚了很多钱。但吕受益怎么1年的时间就吃不起药了?难道赚来的钱没分给大家吗?以程勇的性格,就算不顾那些名单上的患者,至少在散伙的时候,保证其他四个人能买得起正版药、至少在张长林那多花一点钱买仿制药是没有问题的,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甚至张长林在逃跑时找他索要20万他都能给30万。因此,吕受益的死是剧情需要,但逻辑上说不通,也过于牵强。

并且,深思吕受益的这个BUG有些细思极恐,卖药挣钱的时候程勇一个人挣,散伙的时候带头大哥发财,其他人被打回原点,黄毛去屠宰场杀猪、吕受益死去,牧师和刘思慧的生活也回到原点,难道赚钱的时候大家就一点钱都没分到吗?

BUG3:李乃文过于脸谱化

同样是为了增强剧情张力,李乃文饰演的瑞士医药代表,看上去是和穷苦患者对立、冷血无情,眼里只有利益的人,他和程勇相对立,互相增强对方的人物形象。但不得不说,这个形象塑造的过于脸谱化了,关于抗癌靶向药的研发过程网上已经有了很多解读,首先是作为原研药,制药公司有权力任意定价,另外,随便研发一种新药,经过几期临床都要一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个研发过程中要投入数十亿美金的研发成本。而药品上市之后,制药公司申请专利保护,但这个专利只保护20年,20年后就会有大批同类药品上市,药厂就没那么高的利润了,所以从商业角度考量,药厂给药品定高价不是问题的核心。

而李乃文只是一个奔走在一线的小代表,他只是那人工资的执行者,被绑在反派的位置上成为众矢之的,是不是过于脸谱化了?这样的设定虽然有利于剧情冲突的设定,却容易把观众的情绪带偏——影片的重点在于程勇这个角色人性的救赎,以及对慢粒白血病用药现状的剖析,而不是将矛头指向药厂。

当然,虽然有BUG,但并不影响《我不是药神》成为近年来最优秀的国产电影,值得每一位观众都走进影院观看,和美国、韩国电影相比,我们也终于有了自己国家真实、大胆、有社会责任感的现实主义题材,相信《我不是药神》的成功,也会给更多电影人动力,创作出有社会现实意义的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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