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师减负不能流于形式
葛昌明
“不得动辄要求学校或教师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学校和教师推卸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列明22条减负事项为老师减负。
近一个月内,湖南、青海、福建、山西等地相继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出台减负清单,预计年内所有省份将全部出台。
出台减负清单是为教师减负的真举措,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减负清单”并非“灵丹妙药”,其成效不可能立竿见影。就现状来看,一些基层教师并没有看到减负清单带来的实效。
想教师所想,急教师所急,下大力气,制定导向明确、条目具体、措施有力的减负清单,是为教师减负的一个环节。但是,有了减负清单不等于就有了减负实效,如何将“减负清单”切实转化为“减负行动”,为广大中小学教师真减负、实减负,让教师静心教书、精心育人,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面前的一道复杂的应用题。
学校是育人之地,教师是育人之师。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本职工作是搞好教育教学。让教师把更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研究教育教学上,把功夫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就要把占用的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尊师重教,其出发点是让教师做该做的事。尊崇教育、敬重教师,要靠真情、真心及真行动。
为教师减负,绝非只是拟方案、列清单、做汇报。把减负清单转化为减负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学会放权,统筹规范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从严从紧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将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推进教师减负最为艰难、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作者葛昌明,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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