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真能“雅俗共赏”吗?

如今的书法圈,很多人把“雅俗共赏”四个字挂在嘴边,作为自己学书法有风格的借口。
试问,书法真的可以“雅俗共赏”吗?
本义的“雅俗共赏”
1、雅俗共赏,出自明 孙仁孺 《东郭记·绵驹》,指的是,审美能力高的文雅之士与审美能力一般的通俗之人都欣赏的作品,不是指作品既有高雅,又有俗气在里面,事实上,很多人真是这么理解的。
2、雅俗共赏,是明代小说发展的产物,不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产物;在明代,小说十分盛行,然一本小说写成,要一地带乃至全国流行,光靠当官权贵人士看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靠中国自古以为的最大群体——农民(这里绝没有其它之意,我也是农民。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农民是主体),这样的前提下,一本小说要流通全国,其内容必须要求,被小老百姓看了,能明白,被权贵人士看了,觉得有高度。
而说书法呢?自古至民国,都没有这一说,即便在出“雅俗共赏”四字的明代。
书法的“雅俗共赏”
当前有一种观点比较盛行,就是认为好书法应该是雅俗共赏的,不管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民众都认可,这是评价书法水平的最高标准。
其说法有很多,包括:群众的眼睛自然雪亮(陈佩斯),书法是最通俗的艺术,群众喜欢的就是好书法(网络书友),艺术是为人民服务的(冯巩,非原话)等等,诸如此类。
在这种观点支撑下,书法领域中的印刷体、俗书流行,很有市场。
我们的书法高层在引导大众开展书法活动的过程中,没有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我们的一些书法艺术领域的专业人士为了卓显艺术天赋、标榜个性,搞出了很多与书法艺术本身相背离的非常丑陋的东西,引起了民众的普遍反感,这也是造成现阶段民众的认知偏离、印刷体俗书流行的一个主要原因。
书法真的能“雅俗共赏”吗?
这个是伪命题,不存在,压根也不需要!我们做一次可想而知的测试,把文徵明的小楷、王羲之的草书等,给一拨没有接触书法的人看,不要他们说谁的作品,总体他们都会觉得文徵明、王羲之的作品写得好,纵是他们说不出文徵明的小楷用了什么笔法,王羲之的草书写了什么内容,这是因为书法自古发展以来始终有个核心点存在这,那就是美;不管是这字以拙取美,还是以巧取美,等等,都是我们所能欣赏的美的形式。
但,美不是“俗”,更与你身份高低无关。因此,书法根本不存在“雅俗共赏”,我们不要,看见字面意思,而想当然的对号入座,甚至,引以为书法评价最高标准。“雅俗共赏”的主体是人,不是针对作品。
最后多说几句
雅俗共赏,在小说这块,是针对读者,也不是小说作品本身俗化;现把“雅俗共赏”用在书法上,不是指我们把书法本身俗气化,把书法核心点美改了;而是你真把字写俗气了,什么老干部体、自由体、盲书等,就是字被你写俗了,不是雅俗之人能共赏。或者说,别人在评价你作品时,委婉的暗示你,你的写的太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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