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考古28:不永所事,终吉!《周易》讼卦解说

作者:朱兴国

讼 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乾上坎下。乾王则坎相。

《周易音义》:“讼,才用反。争也,言之于公也。郑云:辩财曰讼。”坎为盗寇(《说卦》《需·九三》《蒙·上九》)、乾为金(《说卦》《鼎·六五》),盗金,必致讼,故曰“讼”;乾为藩牢(《大壮·九三》《大壮·九四》《大壮·上六》《大畜·六四》),牢中盗寇,必致讼,故曰“讼”。

有孚:有信。窒,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作“懥”,当以“窒”为正文。窒,塞也。乾主闭藏,故曰“窒”。坎为盗寇,其运逢相,若信守于闭藏戒惕中则吉,但所行非正,终将有凶,故曰“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参见《否·六二》)

大川,喻大险。坎为盗寇,宜见大德之人受教育以改邪归正,不利于行险存侥幸,故曰“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 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初六之变,讼之履,上乾下兑。乾王则兑休。

讼下卦为坎,坎为盗寇;初六之变,坎变兑,兑为夺,盗寇之性犹存;乾王则兑休,其运逢休,故诫曰“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意思是:改邪归正,不再干所从事的偷盗抢夺之事,即使仍小受责言,也终将获吉。

九二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九二之变,讼之否,上乾下坤。乾王则坤废。

不克讼:不胜讼。乾王则坤废,其运逢废,故有不胜讼之占。

逋:逃。坤为邑(《升·九三》)、坤为众(《说卦》《晋 ·六三》),故曰“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无灾。乾王则坤废,其运逢废,若逃走可免遭灾眚,故曰“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参见《益·六四》)

六三 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之变,讼之姤,上乾下巽。乾王则巽死。

巽为散(《涣》《中孚·九二》)、乾为金《说卦》《鼎·六五》),之卦姤有散金之象(参见《小畜》《家人·六二》),与讼卦盗金之象类同。讼下卦为坎,坎为盗寇,六三之变,坎变巽盗散乾金,故曰“食旧德”,意思是旧有的偷盗习性又犯了,故又占曰“贞厉”。贞厉:定有危厉。乾王则巽死,其运逢死,若不安贞守常,定有危厉。

终吉,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无“终吉”之占。乾王则巽死,此占大凶,不应有“终吉”之占。帛书为是。

乾为君(《履·六三》)、巽为王臣(《蹇·六二》),之卦姤巽从乾君,故曰“从王事”。乾王则巽死,其运逢死,故曰“无成”。

九四 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之变,讼之涣,上巽下坎。巽王则坎囚。

不克讼:不胜讼。巽王则坎囚,其运逢囚,故曰“不克讼”。

巽为命,故曰“即命”。即命:就命,伏法。巽为筮(《巽》),“卜筮,罔不是孚”(《尚书·周书·君奭》)。卜筮似命令,故巽为命。

渝:改。贞,定也。坎为盗寇,其运逢囚,能改邪归正,安贞守常则吉。

九五 讼,元吉。

九五之变,讼之未济,上离下坎。离王则坎死。

离王则坎死,其运逢死,为何占曰“讼,元吉”?

离为明(《明夷》)。离为日(《说卦》),日为大明(《礼记·礼器》),故离为明。诉讼之吉不在于胜败,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明断才是大吉,故坎遇离只占以“讼,元吉”而不及诉讼的胜败。

离王则坎死,其运逢死,当占以“不克讼”。

上九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上九之变,讼之困,上兑下坎。兑王则坎胎。

锡,赐也。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均作“赐”。

《说文解字》:“鞶,大带也。《易》曰:‘或锡之鞶带。’男子带鞶,妇人带丝。从革,般声。”鞶带,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二字皆从“纟”,一从纟从半从田,一从纟从带(如图所示),均当读作“绊带”。《说文解字》:“绊,马絷也。从糸半声。”引申为束缚。绊带就是捆绑用的带子。之卦困三至五爻为巽,巽为绳(《说卦》《井》《坎·上六》),故曰“绊带”。

终朝:终日。《老子》:“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之卦困上卦为兑、二至四爻为离,兑为终(《既济·六四》)、离为日,故曰“终日” (《乾·九三》)。离为火,火老数三(《五行大义·论纳音数》),故曰“三褫之”。《说文解字》:“褫,夺衣也。”兑为夺(《兑》),故曰“褫”。

上九之辞意思是:赐给盗者一条绊带(把盗者捆绑拘押起来),盗者终日再三挣揣(chuài),企图挣脱。之卦困兑上坎下,兑为法(《蒙·初六》)、坎为盗寇(《说卦》《蒙·上九》),盗寇伏法,故有此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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