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历史

本帖最后由 haihan235 于 2015-4-18 10:59 编辑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的历史和过程
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
新中国成立来,从1951年一直到1993年以前基本上都是以前苏联的会计制度理念为蓝本,实行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国有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使我国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进行了重要改革,取消了按所有制的分类,缩减了行业类别。1992年底,财政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会计制度(主要是德国及日本),制定并发布了两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以两则为基础,1993年开始陆续与各个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13个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
同时为配合我国股份制改造,财政部在1992年还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借鉴了国际惯例(主要是引进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的理念),试图打破不同行业和所有制企业的界限,在1998年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200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取代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并且在1992年版《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陆续制定并发布了17个具体准则,要求上市股份制公司单独执行,不再执行13个行业企业会计制度。
由于当时落后的企业会计制度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财政部急于求成的心态,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理念同时执行,给全国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理念上的极大混乱,这也是我国在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历史上最失败的阶段。
第二套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总结了执行13个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经验,结合我国历史传统会计制度,试图统一各个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在2000年完成了《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使全国会计人员的结束混乱的会计核算理念,为过渡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做好理论基础准备。2000年版《企业会计制度》也是为了提高全国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基础水平量身定做的一个普及性企业会计制度,由于过分强调当时我国企业现状和迁就会计职业水平,因此2000年版《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成一个偏重于具体核算操作而忽视企业会计管理功能的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我国企业开始施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规定,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
这个阶段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不仅仅统一了全国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理念,还使我国会计人员职业水平有了长足发展和普遍提高,而且为我国会计界在国际上取得了应有的地位和良好的声誉。
第三套企业会计制度
为了使我国企业尽快融入国际贸易体系中,开始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纲要及路线图,2006年在以国际企业会计准则为范本,结合我国企业发展的特点,制定完成了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修订了《企业财务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摆脱了2000年版《企业会计制度》作为一个具体操作制度的局限性,上升为会计准则层次。只是从企业会计理念和原则的高度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而具体操作则充分发挥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必须执行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按发展程度逐步选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按照趋同路线图的要求,2006年版《企业会计准则》经过循序渐进的2008年、2010年及2014年三次修订和补充,相关具体准则印发到第41号,也完成了基本准则和5个具体准则新修订工作。
这个阶段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发展的全盛时期,不仅仅改造了我国的整个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也为我国会计界在国际上取得了决定性主导发言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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