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篇文章老板保证不会再买发票了

某地级市,因为当年财政收入没有完成,市长就约见了财务局局长

下面是市长与财政局局长的对话:

市长:张局长,你作为我市财政大臣,今年还差1亿财政缺口,怎么办呢?

张局:好吧,我想办法。(这样的下属难得啊)

张局长回来后想了想,还得找国税刘局长,他“鬼点子”多。

下面是财政局局长与国税局局长的对话:

张局:刘局,你负责国税可是我市财神爷,老板(官员对市长的称呼)发话了,今年还差一个亿,咋办?

刘局:好办,只要让老板点头就行

张局:好,我来负责协调。

下面请看刘局的高招

次日,刘局长逐个召见他的狐朋狗友(代帐老板为主)让他们注册空壳公司,大量虚开发票,你卖出去10%,给税局上交8%,三个月后来我给你公司办理注销。

大家想想

1、如果开出去1个亿发票,税局是不是收了800万元?开10个亿呢?

2、发票如果卖到北京地区,是不是北京财政收入减少1600万元(增值税税率按照16%概算,不包含所得税),某市的财政收入是不是增加800万元?

3、如果有一天北京国税发函某市要求协查这些发票,某市国税将如何回答?嘿嘿,只能是“失联”,我们也“找不到”了,等我找到了告诉你。

下面说说罚款吧

1个亿的发票,对应的进项1600万元肯定不允许抵扣(原本就不该抵扣),这是偷税,需要补缴;800万元的买票费用某市不会退给你的;所得税不得扣除,偷税金额1亿*25%=2500万元(原本就不该扣除)需要补缴;偷税的罚款规定0.5-5倍,按照2倍算吧(1600+2500)*2=8200万元,滞纳金日万分之五,给你算300万元。

看看一共损失多少钱:800+8200+300=9300万元。再加上需要补缴的税款:9300+1600+2500=13400万元,是不是看的有点花眼,1.34亿元,老板是不是该哭了......

为什么虚买增值税处罚这么重啊?看看国家的损失就知道了,虚开1亿国家损失4100万元税款,虚买发票抵扣税款等于是直接去国库“抢劫”一个道理,而且非常隐蔽,不动声色,所以必须严惩。

警告各位同仁:

作为会计一定要有底线,要知道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要学会给你的老板普法,把风险和收益给老板讲清楚。

在金三系统下,再想虚开虚抵,等待你的就是罚款、罚款、罚款,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弄不好还得进去,这就是会计的高压线。都说会计风险大,试问你不虚开虚卖增值税发票你的风险还高嘛?在目前法制环境下99.99%的风险就规避掉了。

有尺度、守底线,方能长远!!

房老师:专注于企业融资领域的咨询与辅导(非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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