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谈论书法艺术的理论中,说笔法是核心的,基本上都是瞎扯淡

笔法被津津乐道,从何时起,不好回答。不过,孙晓云先生的《书法有法》一书的出版,导致书法界对笔法的聚讼,应该是一个因由。对孙女士敬仰有加,《书法有法》一出版,认真阅读,始明白书法学习与书法审美,笔法已经是核心了。

可是,读毕《书法有法》后,疑虑起来,孙先生谈书法,除了谈笔法,不知还能谈什么。关乎书法学习与书法审美的要素很多,仅有笔法能够吗?所以我说:《书法有法》一书挺不尽人意的。

对一个艺术门类而言,“法”是技巧的体现,须臾不可缺失。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修辞就是文章的法度。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优美的旋律,则是音乐的法度。美术是造型的艺术,笔法也是美术的法度。不仅仅书法有法,只要是符合人类审美需要的艺术,“法”是其根本。

书法界对笔法的探求是必要的,书法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艺术形式,缺少对书写技术要素的审视与把握,庶几不解书法艺术的三味。可是,当我们喋喋不休地阐释笔法,直到把笔法绝对化和神秘化时,我们不能不警惕“笔法情结”的局限和危险。

第一,笔法的绝对化,是书法本位主义的反映。当我们无视其他艺术门类的历史地位和艺术魅力,不断强调书法的特殊性和完整性时,不仅会拉开书法艺术与其它姊妹艺术的文化距离,也会削弱书法艺术本身的生命气质和斑斓色彩。而对一门艺术形式而言,生命气质和斑斓色彩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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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笔法的神秘化,是巫术心理的表现。为了强调书法艺术“是最高级艺术”,“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就不顾历史的客观性,把书法置于极地,扰乱视听。

笔法无非是毛笔书写的技术传承和现实表达,属于艺术技巧范畴。任何一位书法家,从启蒙阶段到鼎盛时期,须臾离不开对书写技巧的领悟和积习。也可以这样说,对成熟的书法家来讲,对笔法的掌握,是阶段性和持续性的,伴随着他们的一生。不幸的是,我们不顾时间的秩序,也没有逻辑观念,鬼吹灯一样吹嘘笔法的重要性,是缘木求鱼,是断章取义,是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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