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评论丨防止党员“双报到”成为“形式主义”
来源:云南日报
防止党员“双报到”成为“形式主义”
□评论员:张海燕
党员“双报到”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在组织关系保留在工作单位的同时,又到其家庭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报到”,既在工作单位参加党组织活动,又可根据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安排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其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密切党组织和党员与群众联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更好地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中来。
在“双报到”现实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内容单一、成效不好、形式主义偏重的情形。有的党员同志“双报到”仅仅只是去村(社区)党组织“报了个到”,并未实际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服务活动;又有的党员同志,即便参加了相关的村(社区)党组织服务活动,也不过只是打扫清洁卫生,做做文明劝导员,没有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所以,当下抓好党员“双报到”工作势在必行。
一方面,党员个人要提升 “双报到”思想觉悟,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主动参与到“双报到”工作中去。在村(社区)党组织“报到”后,要进一步深化服务群众意识,主动作为,把“双报到”工作做扎实,结合村(社区)具体实际,充分发挥优势特长,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推动“双报到”活动走深走细、见行见效。
另一方面,在“双报到”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大村(社区)党组织统筹策划作用,要制定相关活动标准,组织协调好相关服务行动;要加强管理效能,优化“双报到”党员管理体系,进一步了解党员专长,组织接地气、贴近村(社区)需求、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实际问题。
此外,在“双报到”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监管以及考核作用。纪检监察查部门要加大对“双报到”工作巡查力度,对形式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应该将个人 “双报到”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作为评先创优、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总而言之,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聚焦精准精细,加大监督力度,“双报到”工作就会不断进步;永葆为民本色,朝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目的不断向前推进,“双报到”工作一定能够不断做实,从而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和谐稳定的有力“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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