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这个商场靠近厦门火车站,在一条单向行驶的车道旁。商场出口往东20米就是一个社区监控探头。而往西走一段距离,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门口有探头。而这两个探头中间,相隔50米,也就是这50米的监控盲区,让这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警察蜀黍调取了李红失踪前后时间段的视频,却完全找不到这个人!那也就是说,李红的身影就是在这50米的盲区内,消失的。
我们都知道,火车站是车水马龙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点是大白天,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不见。但那又要怎么解释她就此失踪了呢?
根据生活常识,有以下几种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区内的商店,然后从商店的后门(如果有的话)离开。于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门前道路上的两家商店。这2家店一个是咖啡馆,一个是户外用品商店。咖啡馆店员均声称没见过她,而户外用品店老板表示也没见过她,因为来他们家的都是男性顾客,如果有女士进来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车走了。但是这50米内没有公交车站。
3.打车或者坐私家车走了。这个有可能。
4.由于窨井盖丢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别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门确认过之后,那段时间没有下水道窨井盖丢失,也就是说明没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种可能是成立的。
李红,24岁,离异,厦门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会背景十分复杂。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们、同事等等等等,都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然后警察又查了她的话单,发现她在失踪前连续接到过3个来自同一个电话号码的电话(绕-,-)。一查这个号码,发现是没有登记户主信息的那种街边可买的手机号。这个号码很可疑,可是对于警察来说又是一个dead end。
于是,这个案子进入了僵局期。
没办法,警察只好回到我们上一个问题了-也就是“李红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种可能--她上了私家车/的士。
前面说过,她失踪的这条路是一个单行道。在火车站前,双向12车道,中间有高架桥,有护栏,在盲区50米内没有可供掉头的路口。虽然理论上也可以认为她翻护栏去了街对面,但是街对面刚好也是一个大商场,有摄像头,也没有看到她。
但说的容易,做起来难有没有。这个时间段通过的车几千辆,要怎么才能找到那辆带走李红的车呢?更何况视频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来和大海捞针一样。
让你们直观感受下探头能看到的是什么情况。
咳咳。现在是数学课时间。(大雾)
小学数学应用题告诉我们,路程=时间*速度,那么时间=路程/速度。
看到这个提示,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了呢?
对。
既然已知这段路上没办法掉头,也没有额外的路口,那么在监控盲区这一区域内,两个相邻道路探头之间通过的车子数量就是一定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定的!
然后警察蜀黍计算了一下在当日车流密集度的情况下,平均通过两个道路探头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过这个距离的时间是30秒。
当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车辆通过的时间应该是接近的。最后,通过逐一排查,警察锁定了一辆用时接近1分钟的越野车。
于是就顺藤摸瓜,摸清了车主的信息,发现车主居然是个有前科进过监狱的人员,以下简称A,嫌疑度又加深一层,现在开一家婚纱店。
再接着调查车主在案发期间的行程,发现此人家住厦门岛内最南,却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离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连押金都没要就退房,退房的时候还把房间打扫的十分干净。房东大妈表示:这种事情我租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过。
然后警察就进入出租房,进行地毯式搜寻,在卫生间和床垫上提取到疑似血迹,但无法证明是否是李红的。
同时警方又从房东大妈那里得知,退房时A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还拉来了另外一个男子B,两个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继续调查,发现B是A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并且得到消息,这两个人近期要带另外2个年轻姑娘去外地,为了防止嫌犯A继续加害女性,警察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将A和B请进了警察局协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果然有问题。
B一进局子就开始不正常发言,说一些什么:“我做了坏事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你打我两巴掌我就说”的话。而A则一言不发。
然而协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证据,否则过了一个时间段就必须放人。这时候一个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将A带到出租房去看看。结果一到那个小区,A的心理防线就彻底溃败。交代了事实。
事实是这A和B出狱以后虽然也能渐渐跟上社会的生活节奏,但是还是嗜赌成性。A甚至连自己的婚纱店都输了。于是两个人就想到从女人身上搞点钱。而A一年前曾经在受害人李红的KTV玩过,也认识 了李红。A和B就觉得这种娱乐场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钱都挺多的,就准备从她那里下手。
案发当天,A用购买的一次性电话联系李红,(就是之前那个3通电话)叫她出来喝茶。然后在那个监控盲区内载上了李红,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内,要走了李红的银行卡和密码,可是一查发现她的卡上只有几百块钱。A和B恶向胆边生,就把李红杀了,抛尸大海。同时警方在卫生间的一个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红的一点点人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