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青岛九水路派出所一天送还两个钱包!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徐建军 □黄强 通讯员/郑权)近日,九水路派出所民警接连为两个钱包寻得失主,为群众找回三千多元现金。面对失而复得的钱包,失主直呼“警察帮了大忙”。
3月17日上午9点左右,九水路派出所110警车巡逻至金水路铜川路附近时,一名园林工人拦下警车,称其在路边捡到一个黑色钱包,在此等候多时无人来寻,里面有大量现金希望能归还失主。
民警打开钱包发现,包内有2300元现金、一张身份证和五张银行卡。民警立即根据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并顺利与失主取得联系。
10点左右,臧先生来到九水路派出所。经过清点确认发现钱包内的现金分文未少,不停地向民警和捡到钱包的园林工人道谢。
当天中午12点左右,市民唐女士拿着一个黑色钱包神色匆匆地走进九水路派出所。唐女士称其丈夫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在前一天就是16日晚送完最后一个乘客后,发现车上有一个钱包。因为16日接送的乘客较多,他无法判断钱包是哪一位乘客落下的,只好就近将钱包送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钱包的失主。
民警打开钱包发现,内有670多元现金、学生证、银行卡等物品。根据学生证上的信息,民警判断,失主张先生是青岛某学院的一名学生。在与失主取得联系时,失主言语中透露着激动,自己正在四处寻找。
下午3点左右,失主张先生来到九水路派出所。核对无误后,民警将钱包归还。张先生对民警说:“太感谢了,真的帮了大忙了!”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